继16个月之内三次更换董事长后,挣扎在亏损泥潭中的华锐风电(*ST锐电,601558.SH)再被其大客户和兄弟公司告上法庭。
仅大客户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能新能源”,00958.HK)下属13家公司就以未按照协议进行整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由起诉华锐风电,请求不再向华锐风电支付质保金等合同其余款项就超过11亿元。
华锐风电的“麻烦”远不止如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与华锐风电有合作关系的其他港股新能源上市公司也有起诉华锐风电,不再向其支付质保金意向的,大有“墙倒众人推”之势。
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风机的维保费用很高,这些业主担心万一华锐风电撑不下去了,就没有办法再为其风机做维保,所以打算先将质保金扣下,以后自己做;另外与排名前一两位的大客户闹僵,意味着华锐风电难再有“回头路”。如今距离年底仅有不到三个月时间,如果扭亏无望,华锐风电将面临退市,后面的路将更难走。
被诉
早在9月底,华能新能源就率先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华锐风电,法院已于9月25日受理了华能新能源的起诉,涉案金额约为12.23亿元。
此后,华锐风电称于10月8日收到了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华能新能源下属的包括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能阜新”)、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及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吉林通榆风电分公司等13家企业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
华能新能源的这些子公司请求法院确认华锐风电违约,无需再向其支付质保金等合同其余款项共计11.61亿元;另外还判令华锐风电向华能新能源支付违约赔偿金约0.99亿元,以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紧接着,华锐风电再发布另一则被起诉的公告,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重工”,002204.SZ)以承揽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大连重工赔偿不履行接收原告已经生产的海上潮间带风电安装设备和支付货款义务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90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