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项目类型而言,首批接受减排量备案审核的14个项目均为第三类项目(即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为CDM项目且在联合国[微博]CDM EB注册前产生减排量的项目)。王垚认为此类项目为一次性签发,属于现货,且时间期限短,风险相对小些。在CCER交易过程中,与计入周期比较长,分次签发的项目相比,在价格、交易方式以及谈判策略上可能会有不同。
碳排放权交易中的控排企业作为终端买家,对碳资产管理的认识以及在CCER市场中的表现对CCER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一些控排企业已经开始关注CCER,个别有远见的控排企业开始考虑提前进入CCER市场。
孔晴熙介绍,“目前已有控排企业签订CCER购买合同。”她认为,市场的培育很重要,配额在目前来看还是地方粮票,但CCER从长远来看是全国粮票。在价低的时候买入,可以降低未来的履约成本。
中间商买家为主,价格不透明
中国CCER市场还处于以中间商买家为主,价格不透明的阶段。
CCER市场是一个受政策影响很大的市场,北京太铭基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CEO孔晴熙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以履约为目的的控排企业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终端买家,往往无心也无力与CCER业主共担开发成本和相关的政策风险,因此对CCER还只是看重未来成熟市场中的现货交易。
与控排企业的耐心等待截然不同的是中间商的主动采购。一位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中间商往往选择在项目开发前期圈定项目,以保证CCER市场开启之时,有现货可交易,抢占市场先机。若待市场成熟时再进入,那么将会错失交易2-3年。
“中间商对国家统一碳市前景的良好预期与CCER项目业主低风险入市的需求是完全契合的。” 龙源碳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王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
然而,需求的契合只是CCER交易的一个先决条件。价格作为项目业主与中间商博弈的焦点,并非透明。
目前,市场中只有两笔交易价格是公开的:一是龙源碳资产公司在北京市场以16元/吨的价格,卖出一万吨给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二是中广核风电公司在广东市场以20元/吨的价格,卖出一万吨给广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这两笔签约均发生在试点碳排放权交易的开市之初,其价格对整个碳市并不具有指导作用。一位CCER项目业主透露,由于目前主要为场外交易,因此价格有高有低,不同项目类型也会略有差异,但整体CCER价格还达不到这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