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拖欠的消极效应远不止于增加公司财务负担。
以风电为例,记者查询国内几家大型新能源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发现,近几年风电利润最高可达每千瓦时0.1元左右,而风电的平均补贴标准约为每千瓦时0.2元左右。
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补贴是目前风电行业发展的“口粮”,也是风电企业经营利润的主要来源。
而今年风电行业又突遭多重挑战:发改委酝酿下调风电上网电价、来风小、弃风限电未现根本好转等。在此基础上,不能及时拿到补贴更让相关企业倍感压力。
一位风电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巨额的历史欠账已导致风电行业上下游大量资金拖欠,产业债务严重。
风力发电企业在背负沉重欠款包袱的情况下,一方面想方设法通过融资来保持资金链,但这会使资产负债率持续攀升;另一方面迫于无奈将资金压力逐步向上游的设备制造商转移,这已使风电产业出现了“三角债”现象,即政府欠风电企业补贴,风电企业欠设备制造商货款,设备制造商欠零部件制造商货款,严重影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碗夹生饭
在《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和补贴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前述107亿元巨额欠账为何拖延近三年之久仍未解决?
据了解,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以2012年为界,可分为两个管理阶段:第一阶段为2006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管理部门为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其中牵头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国家不定期公布《补贴方案和配额交易方案》,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由省级电网公司代征代管;第二阶段为2012年1月1日至今,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其中牵头部门为财政部,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由电网公司代征代缴,管理部门原则上按季拨付补贴资金,拨付对象自2013年8月由省级财政部门调整为国网和南网。
与此同步,电价附加资金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纳入基金管理。然而,由此造成的尴尬是:国家发改委无法用电价附加调整后增加的资金来支付2012年前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欠款,而财政部坚持用基金优先结算2012年之后的补贴。换言之,两大部委的工作交接做得很匆忙,如何支付拖欠补贴的问题显然没有得到有效沟通并加以明确。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2012年之后财政部没有实现约定的‘季付’,但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结算周期确实较之前大为缩短。”一位新能源企业经营工作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我们并不担心2012年之后的补贴,重点是2012年之前的欠款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