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物流公司老板,以假身份证签署承运协议后,从哈市某公司内提走一台价值46万元的风机,并将其藏匿到一处物流货站内,以此向风电公司索取1.8万元。2日,该男子被哈市香坊警方抓捕归案,并依法刑拘。
11月中旬,在哈市某物流公司打工的杨某在网上看到一条信息,河北一家风力发电公司从哈市购入一台价值46万元的风机,想找物流公司承运到该公司。杨某与对方联系,称自己是哈市某知名物流公司的老板,欲承运这台风机,并要3000元费用,得到该公司的同意。11月24日,杨某与哈市的提货方签署承运协议后将风机提走,并将其运到了天津。随后,他给风电公司打电话,要求对方支付1.8万元的运费,否则不给风机。几天后,对方报警,河北警方联系哈市警方协助调查。
根据承运协议书,哈市警方找到了“签署人”赵某某,但对方表示并不知情。警方调查后发现,协议书上的身份证号码虽然属于赵某某,但与签署协议书的杨某的声音、笔迹都完全不相符,警方暂时排除了赵某某的嫌疑。此时,杨某再次给风电公司打电话,要求其支付风机的“赎金”,该公司同意付款一万元。但杨某提出要通过物流公司代收。对此,哈市香坊分局刑侦一大队郊区中队教导员李国军介绍说,风机公司通过物流代收支付了一万元,警方随后在哈市香坊区朝阳镇龙运物流园内蹲守,等待杨某的出现。
2日中午,杨某到物流园取款,被侦查员抓获。落网后,杨某对扣留风机并诈骗风电公司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自己用捡来的身份证签署了承运协议。警方根据其供述,在天津某物流站内找到了风机。目前,杨某已被哈市香坊警方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