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思路和内容,5月21日至22日,国家电监会在杭州召开了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座谈会,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东北电监局、太原电监办、兰州电监办和杭州电监办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意义和思路作了说明,并就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电源业务处详细介绍了会资质中心起草的《关于开展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与会的派出机构详细介绍了各自试点工作思路、拟采取的工作方案和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并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热烈讨论了《关于开展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开创性工作,纷纷表示既要结合实际,稳步开展;又要勇于创新,不断摸索,为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积累宝贵经验。
本次座谈会,讨论并修改了《关于开展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理清了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思路和内容,必将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指导,也必将为今后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