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获得‘大路条’的项目,到2017年底,总体能投产60%~70%就相当不错了。其中福建、浙江等几个资源条件好的省份能做起来的项目更多一些。”业内习惯将列入国家核准计划的项目称为已拿到“大路条”。据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宏飙了解的情况,列入此次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中约有20%~30%已经开展前期工作。在他看来,这些项目大多数开发难度较大,即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个3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周期也需要两年以上。
为了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秩序,《方案》提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海洋、海事、军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简化管理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核准项目建设,做好监督管理。
此外,《方案》要求,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和安排建设资金,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
对此,中国电科院新能源所副所长秦世耀表示,从技术上来讲,目前海上风电在电网接入方面已不成问题。此外,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多分布于东部沿海,距离用电负荷中心较近,消纳市场广阔。以海上风电发展较快的江苏省为例,2013年该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150小时,其中龙源海上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2600小时。“江苏经济发展快,能源需求大,同时电网结构强,风电入网条件好。该省风电自投产以来,一直不存在弃风现象,做到了100%全额消纳。”秦世耀说。
项目实践为稳健发展打基础
海上风电政策暖风不断,带动大量投资热情。12月12日,《方案》对外发布的当日下午,金风科技股票突涨5%。
与着眼于当下的投资热情相比,国家能源局对我国海上风电产业有着更为客观、长远的认知和考虑。《方案》提出,为合理高效利用海洋资源,有效指导海上风电海域利用,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研究制定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在建设、运行期间对相关数据和事项进行监测,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