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以下简称《方案》),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被列入开发建设方案。这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分布在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省份。其中江苏省列入开发建设的项目规模最大,达到348.97万千瓦。
方案明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有效期(2年)内核准。在有效期内尚未完成核准的项目须说明原因,重新申报纳入开发建设方案。对于今后具备条件需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新项目,待开发建设方案滚动调整时一并纳入。
方案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海洋、海事、军事等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秩序。同时,要求电网企业积极做好配套电网建设工作,开发企业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要求选用的海上风电机组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未通过认证的设备不能参加投标。
此外,方案表示,将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研究制定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在建设、运行期间对相关数据和事项进行监测;委托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风电规划设计分标委牵头,研究制定《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开展海上风电建设成本分析和政策研究工作。
这是继今年电价政策公布之后,海上风电迎来的又一重磅消息。
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2017年以前投运的潮间带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近海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结合特许权招投标情况另行研究制定上网电价政策。
二、舆情传播
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监测数据显示,自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信息约529条。
媒体信息走势图

(数据来源: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 单位:条)
解析:12月12日,能源局公布的《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网络热传。13、14日是周末,信息量较少。15日,《经济日报》、《中国电力报》等媒体的报道被大量转载,使舆情进一步升温,同时,相关省份的地方媒体也对本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情况进行了报道。16日,信息量继续增加,《证券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影响较大。
三、 媒体及专家评论
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再提速
国家能源局近日对外公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这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将进一步提速。
据介绍,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促进沿海地区治理大气雾霾、调整能源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到2020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但是,我国海上风电产业仍处起步阶段。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的统计,2013年我国海上风电已建成的项目容量42.86万千瓦,仅占全国风电装机总容量的约0.5%,这离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仍有差距。
随着国家对海上风电开发的重视,以及上网电价的正式出台,我国海上风电建设速度将明显提升。
——12月14日《经济日报》
《方案》为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方案》不仅明确了项目和规模,释放出我国加速发展海上风电的信号,更重要的是,通过这1000万千瓦项目的实践,我国海上风电开发管理体系将得以逐步建立,制度、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同时,设备制造和施工安装能力不断加强,海上风电电价也将逐步完善,为我国“十三五”及以后海上风电健康、快速发展打好基础。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12月15日接受采访时表示
建设方案的海上风电项目电网接入条件较好
从技术上来讲,目前海上风电在电网接入方面已不成问题。此外,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多分布于东部沿海,距离用电负荷中心较近,消纳市场广阔。以海上风电发展较快的江苏省为例,2013年该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150小时,其中龙源海上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2600小时。江苏经济发展快,能源需求大,同时电网结构强,风电入网条件好。该省风电自投产以来,一直不存在弃风现象,做到了100%全额消纳。
——中国电科院新能源所副所长秦世耀12月15日接受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