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一笔28亿元的公司债券即将到期,但仅凭现有资金无力偿还。
2014年12月15日,华锐风电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计划通过引入两家投资机构,“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解决债券兑付危机。
华锐风电主营风力发电机组的制造、销售,于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主要股东为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等22位。累计市场份额曾在2011年位居中国第一,2013年降至第二。由于2012、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华锐风电于2014年5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告,并变更为*ST锐电。
为偿还今年12月底到期的债券及利息,在相关部门及银行的支持下,华锐风电启动快速筹资方案,投入资金后,新引入的两家投资机构或将成为华锐风电的最大股东。
造成华锐风电面临债券兑付危机的直接原因是回款困难,其百亿元以上应收账款一时无法收回,客户主要集中于大型国有发电公司。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华锐风电的债券兑付危机并非只有弊而没有利。如上述两方案得以顺利实施,华锐风电将甩掉风电产业中令人头疼的高昂应收账款,以及随之附带的质保维护支出,从而轻装进入类似汽车4S店的风电机组运维市场。
债券兑付危机
华锐风电的债券偿付危机起源于三年前的公司鼎盛时期。
2011年1月,华锐风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发行价格达到90元/股。上市当年,华锐风电新增装机容量2939MW,中国市场份额16.7%,排名第二;累计装机容量12977MW,市场份额20.8%,排名第一。
2011年12月27日,华锐风电发行上市当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28亿元。其中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三年末(2014年12月26日前)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以下简称“122115”),发行规模为26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以下简称“122116”)发行规模为2亿元。
如果“122115”持有人在2014年12月26日前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华锐风电需偿付的债券本金及利息合计27.68亿元。但截至2014年11月27日,该公司货币资金金额13.36亿元,扣除保证金等不可动用资金,实际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资金仅有6.53亿元,缺口巨大,存在债券违约风险。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最新评级结果为“BBB”。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销售回款、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但华锐风电的融资渠道在此时却受到限制。
据悉,今年1-9月华锐风电回款24.21亿元,同比下降9.9亿元;2014年以来,公司未新增任何银行贷款,同时银行贷款余额已清零,在手银行授信限制使用;资本市场融资也因业绩下滑及被立案调查等原因而无法操作。
“在当前经营状况下,上述方式不可能在短期内出现根本改观,无法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华锐风电代理董事长陶刚在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表示。
按照合约,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回售,如果“122115”持有人在2014年12月26日前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华锐风电则面临两条路径,筹措资金偿付债券及利息,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引入投资者自救
事实上,虽然到期偿付债券及利息总额达到28亿元,但华锐风电并非无力偿还。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07.81亿元,除去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18.08亿元外,应收账款账面净值89.73亿元。
风电产业的层层欠款现象极为普遍,并历经多年形成了完整的欠款链条: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延迟给付风力发电商、风力发电商延迟给付风电设备商、风电设备商延迟给付零部件供应商等。由于华锐风电的客户集中于几大国有发电商,加之时间紧迫,向客户讨债的方法无法快速解决债券兑付危机。
2014年12月15日,华锐风电在京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计划通过引入新的机构投资者,“启动应收账款快速处置”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两个方案,以解决债券兑付危机。其实质为华锐风电在承担一定损失的情况下,快速筹集资金。
记者获悉,新的机构投资者分别为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和大连汇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集团”),两者通过设立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投入资金解决华锐风电债券兑付危机。同时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据东方富海合伙人介绍,“两家投资机构没有关联关系,并以东方富海投资为主,投入真金白银。”
东方富海成立于2006年,累计管理10只基金,管理资本规模超过100亿元,并与深圳市国资委旗下深圳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从事并购重组业务的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并购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元。
一位参会股东介绍,基金将投入17.8亿元收购华锐风电部分应收账款,专项用于兑付要求回售的债券;同时,华锐风电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0.102亿股,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他股东放弃转增股份并让渡予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