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月的立案调查终有结果。1月9日,华锐风电披露其已收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早在2013年5月29日,华锐风电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披露,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通过制作虚假吊装单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2011年度利润2.7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
如今,华锐风电有五位高管面临多年证券市场禁入,包括副董事长陶刚、董事韩俊良、副总裁于建军、总裁刘征奇、副总裁汪晓。无疑,华锐风电高层面临着换岗局面。
1月9日上午,华锐风电媒体经理王雯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他们对于证监会的处罚告知书,正在走正常的申诉过程。
财务舞弊
证监会告知书披露,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通过制作虚假吊装单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利润。
记者从告知书中获悉,华锐风电时任财务总监魏宇强(2011年7月离职)称,2011年韩俊良希望把一些未完成吊装项目提前确认收入,魏宇强不同意,就辞职离开公司。
2011年6月底,韩俊良召集陶刚、苏鸣等人开会,对2011年的财务数据不是很满意,认为业绩下降太多,2011年上市第一年净利润下降不能超过50%。韩俊良要求财务部根据市场提供的销售通知单确认收入。
告知书中透露,针对未完成吊装的项目,韩俊良说“我说做了就做了,再说这些项目做没做跟你又没什么关系,没有成本信息就按照存货的用存货结转成本,没有存货的用暂估结转成本”,“我是法人我负责,你按我说的做”。
2011年9月再商讨风电项目确认收入时,韩俊良再次强调,有存货的用存货结转成本,没有存货的用暂估结转成本。苏鸣当时向韩俊良反映这不合规,韩俊良说“就你懂法,我是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事我担着”。
2011年12月,华锐风电财务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销售通知单做了份销售计划,韩俊良很不高兴,认为业绩太差,不仅2011年12月亏损,而且第四季度也是亏损的,希望全年整体收入下降不超过50%,收入要过100亿元。
接着,专门组织了一次项目进度会,参会人员有苏鸣、陶刚、刘征奇、林继刚,之后韩俊良让他们在销售计划和当月收入中增加几个项目。
借此,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提前确认,2012年完成吊装的,涉及营业收入1,507,712,813.36元,营业成本1,351,487,509.22元,预提运费22,438,170.46元,计提坏账66,653,638.29元,虚增2011年度利润总额67,133,495.39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9.08%。
另外,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提前确认,至2012年仍未完成吊装的,涉及营业收入929,026,312.30元,营业成本657,113,039.51元,预提运费8,945,810.37元,计提坏账52,249,285.48元,虚增2011年度利润总额210,718,176.94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28.50%。
华锐风电在上述两项合计虚增2011年度利润277,851,672.3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
处罚落地
证监会在处罚告知书中表示,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通过提前确认的方式虚构营业收入、虚增利润的事实至为明显,其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且系甫一上市,即进行有预谋、有策划、系统性、有组织的财务舞弊,胆大妄为,情节恶劣,应当从重处罚。”
处罚告知书中指出,韩俊良直接授意、策划、组织了财务舞弊行为,是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重大虚假的最主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重重处罚。
陶刚作为时任华锐风电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于建军作为时任分管客服部的副总经理,刘征奇作为分管市场部的副总经理,汪晓作为分管生产部的副总经理,均为上市公司分管重要业务的高管人员,其听命于韩俊良的指令,授意、指挥其分管部门直接参与有组织的财务舞弊,是华锐风电年报重大虚假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拟对韩俊良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陶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于建军、刘征奇、汪晓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证监会的处罚告知书,王雯回应称,“目前公司在走正常的申诉过程,将对整体的一个处罚结果进行申诉,因为这不是最终的裁决,只是拟定的一个裁决方案。”
记者拨打华锐风电副总裁涉处罚高管陶刚电话,但无人接听。
陶刚在处罚告知书中陈述,“作为非会计专业人士,临时代为履行财务总监一职;在任职间,多次向时任总裁韩俊良提出辞去财务总监的申请;本人勤勉尽责,韩俊良较多地介入财务部的工作和安排,他只能尊重和服从韩总的领导。”
如果申诉失败,对于公司高管何时离任,谁将接替高管职位,王雯称不知道公司进一步的安排,“我现在从董秘办得到的回应就是公司现在正在走申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