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署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改变现行电网企业获取购售电价差的盈利模式,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这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也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破冰之举。
电力市场化改革为何从输配电价入手?要动谁的“奶酪”?记者采访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解读深圳样本。
打开电网成本的“黑匣子”
发展改革委有关专家表示:电力系统庞大而复杂,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绝非易事。此次深圳试点选择输配电价作为切入点,恰是因为电价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而输配电价是电价改革最为关键的环节。
如果按照上下游环节划分,电力系统由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部分组成,由此也形成了上网电价(电网购入发电企业电力的价格)、输配电价(输配电环节价格)、销售电价。
2002年国务院发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拉开电力体制改革“大幕”,核心就是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随后,2003年出台的《电价改革方案》,提出长期目标是要在进一步改革电力体制的基础上,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
“电价改革的思路就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景春梅说,在电力产业链上要放开竞争性业务,在发电和售电两头形成“多买多卖”的格局,但是没有输配电价的独立,“两头”就很难放开。
电力体制改革十余年来,发电端包括五大发电集团等多主体竞争局面已经形成,但输电、配电、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局面仍然存在,独立的输配电价仍被搁置。这导致发电成本向电价传导不顺畅,发电企业效率差异未真正体现,价格信号不能合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和环境损害成本。
“以前电网的成本就好像是个‘黑匣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说,尽管以前发展改革委也公布过输配电价,但那只是电网购售电的实际价差,而不是根据其资产和实际运维成本来确定的输配电环节价格。
深圳试点,就是要打开电网成本这个“黑匣子”。刘树杰认为,深圳试点的意义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改变了电网盈利模式,发电售电价格高低与电网收入无关,因而电网企业与发电、售电企业没有了利益之争,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中将保持中立地位,避免干预电力市场的有效运行;二是公布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使得电力市场买卖双方协商定价时有了更加科学的依据,有利于促进电力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