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对政策的依赖性很强,风电也不例外。在前些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下,2014年,我国风电产业方兴未艾,正处在平稳回升的阶段。目前,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居世界第一位,风电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电源。然而,作为一个发展时间尚短暂的新兴产业,好风需借力,风电仍需要政策护航。幸好,2014年国家相关部门也不断送出风电“新政”,年终岁末,我们就来盘点风电行业的“好风”。
开年之时治顽疾——
风电消纳破题
2014年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强调,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结合,稳步推进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2014年,计划新增风电装机18GW。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能资源开发。有序推进酒泉、蒙西、蒙东、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哈密、江苏等9个大型风电基地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合理确定风电消纳范围,缓解弃风弃电问题。
春风送暖放核准——
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
2014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总装机容量27600MW。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云南省的核准计划另行研究。各电网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
春风得意战消纳——
风电消纳“六个要求”出台
2014年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风电并网、风电消纳工作提出了六个要求,即充分认识风电消纳的重要性、着力保障重点地区的风电消纳、加强风电基地配套送出通道建设、大力推动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建设、优化风电并网运行和调度管理、做好风电并网服务。
《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
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发展清洁能源和转变能源结构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保障,该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50GW的目标。 “大气十条”促风电——
为减轻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促进内蒙古、山西、河北等地风电的消纳,该方案还提出京津唐电网风电上网电量所占比重在2015年提高到10%,2017年提高到15%的消纳目标。为保障京津唐地区的清洁能源供应,国家能源局还将核准张家口二期(2.87GW)、承德二期(1.65GW)及乌兰察布及锡林郭勒盟等风电基地项目。
波涛涌起海风吹——
标杆电价启动海上风电市场
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2017年以前投运的潮间带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人民币0.75元,近海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人民币0.85元。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结合特许权招投标情况另行研究制定上网电价政策。
秋风渐凉价将调——
陆上风电调价方案出台
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开“陆上风电价格座谈会”,通报调价设想方案,将风电四类资源区标杆电价从目前的0.51、0.54、0.58、0.61元/千瓦时,调整为0.47、0.5、0.54、0.59元/千瓦时。并在此调整基础上区别对待,将福建、云南、山西三省电价由0.59元/千瓦时调整为0.54元/千瓦时;将吉林、黑龙江省电价统一调整为0.54元/千瓦时。上述电价调整设想方案只针对2015年6月30日后投产项目,此前建成的风电场仍执行原有电价。
寒风掠地洪波涌——
2014-2016海上风电开发方案划定
201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根据这个方案,这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分布在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省份。其中江苏省列入开发建设的项目规模最大,达到348.97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