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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风电行业主要政策汇总(表)

2015-02-13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浏览数:1276

  回顾2014年,中国风电政策看点颇丰。我国政府仍将风电发展作为能源革命、能源结构调整和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一环,加以大力支持。陆上电价进行了调整,海上电价顺利出台,陆上和海上风电的核准工作也有序进行。虽然2013年弃风限电有所缓解,但国家主管部门仍在2014年出台多项举措力图进一步减少弃风限电,同时开始实施风电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型式认证,建立全国风电设备质量信息监测评价体系。
  战略与计划
  在核准计划或建设方案方面,2014年我国相关主管部门主要发布了三个更受关注的文件。
  第一个文件是与核准计划相关的《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其中列出了“十二五”期间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总装机容量2760万千瓦。并明确要求电网公司做好这些列入核准计划的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并网支持性文件办理、电网接入和消纳等工作,从而确保配套电网建设与风电项目建设同步投产和运行。在此批核准的项目中,低风速地区的项目占比明显较高,弃风限电地区的项目占比更低。而在此之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取消了纳入“十二五”第一批核准计划管理的30个项目,共计174.35万千瓦。原因是这些项目虽然已列入“十二五”第一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但并未完成核准工作。
  与上述两个文件有所不同的是,《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主要涉及了我国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计划。该“方案”涉及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八个省市,共44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53万千瓦。与之前8月份全国海上风电促进会上公布的“草案”相比,增加了26万千瓦容量。同时规定,列入此方案的项目,相当于列入了核准计划,因此需在有效期内核准。同时该方案还强调,为规范海上风电设备市场秩序,开发企业选用的海上风电机组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未通过认证的设备不能参加投标。
  对于风电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未来战略,2014年的不少政府文件、研究报告都有涉及,其中三个文件最受瞩目。
  2014年新年始伊,针对当年的能源工作,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结合,稳步推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确定2014年的新增风电装机目标为18GW。要求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能资源开发。有序推进9个大型风电基地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合理确定风电消纳范围,缓解弃风弃电问题。稳步发展海上风电。
  3月24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的《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能源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方案”确定了4个方面13项重点任务。其中2个方面与风电发展有直接关系:其一是要求通过加大向重点区域送电规模、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增加天然气供应、安全高效推进核电建设以及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措施,大幅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力,为能源结构调整提供保障。其二是从长远出发,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重点推动煤炭高效清洁转化、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推广分布式供能方式和加快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实现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几点涉及到了风电。在推行区域差别化能源政策方面,要求大力优化东部地区能源结构,鼓励发展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要求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提出的发展计划与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所提到的内容基本相同。
  以上三个文件在涉及到风电的条款中,基本上都使用了“积极发展”或“大力发展”等字眼,但在《关于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所提到的到2020年“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仍不免引起广泛争议。有专家认为这样的目标对风电发展并非利好,意味着国家或将压缩风电上网电价。并且该目标也可能较难实现,因为电价下降的必要前提是技术进步或成本下降,风电技术在短期内很难大幅度的进步,而设备成本的压缩已经相当困难,工程、人工成本仍在不断上升。何况如果将环境污染、工人伤亡、地形改变、交通运输成本及煤电补贴等完全成本进行测算对比后,目前的风电电价并不高,其完全成本与煤电相比差不多,甚至还低。
  从2014年的一些政策和报告中可以发现,国家对于风电乃至可再生能源的规划目标和发展期望较高,对于风电产业发展基本有利,这在国家能源局于1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于8月20日公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也有直接体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部分省、区、市新增鼓励类产业涉及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的通知》所附的名单中,则确定了包括北京市昌平区等81个城市和8个产业园区为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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