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国际”)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新能源”)董事局主席李小琳带领中电国际致力于奉献绿色能源,服务社会公众的光明事业,并以长远的眼光、全局的视野和勇于担当的责任情怀,主动适应新常态,围绕电力能源产业优化升级,建言献策;用创新的精神和精进的实践,担负起向社会提供安全稳定清洁环保电力能源的责任使命。
今年,李小琳提案聚焦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发展集中高效供热、推动海上风电、规范央企运作4个领域。
———在《关于加快完善国家能源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中,李小琳提出,迎接世界能源革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就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能源法律法规体系。为此,李小琳建议:加强组织和顶层设计,确定“十三五”能源立法计划,尽快出台能源母法,按照立法计划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加强能源法律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
———在《发展高效集中供热,促进改善大气污染》提案中,李小琳针对大量分散燃煤小锅炉给大气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建言充分发展热电联产,以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推动以高效集中供热全面替代分散小锅炉,将可取得与我国火电行业“上大压小”相当的节能减排效应。
———在《协同行动,突破海上风电发展瓶颈》提案中,李小琳认为,在我国当前可供集中开发的几块清洁能源资源中,包括西南水电、西北风电和光伏,海上风电在技术经济上更具优势。同时与我国经济区域布局,与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高度一致。为此,她建言:统一做好资源普查,出台海上风电整体战略规划,协同技术攻关,改进审批机制和电价形成机制,促进我国海上风电在“十三五”取得跨越发展。
———在《通过加快整体上市推动央企规范运作》提案中,李小琳认为,国企上市能够充分借助市场力量更好规范企业治理;整体上市应成为实现央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途径,成为提升央企治理水平的主要抓手。她建言:进一步推动股份制改造;出台整体上市指导意见;优化央企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完善管理机制,激发央企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是对光明事业的责任担当,这是透过实践和理论的深刻洞察。
2008年,李小琳从成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就开始积极尽职履责、建言献策。尽管当时传统化石能源发展思维仍然占统治地位,但中电国际已创立中电新能源,开启了碧水蓝天之旅。经过长期认真的理性思考和实践探索,2008年,李小琳提出关于《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大力发展新能源》的提案,呼吁尽快建立新能源开发机制,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2009年的提案《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了电力行业结构矛盾突出、机制改革滞后等问题的解决;2010年关于《多管齐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契合了党和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2011年《实施发电优化、促进节能减排》的提案,直接推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评为“优秀提案”;2012年关于《多管齐下、理顺煤电关系》的提案,与“继续建设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的国家“十三五”能源规划方向不谋而合;2013年《深化电力改革、服务小康社会》的提案,建言电力企业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加快实现电能买卖从管制垄断型向竞争服务型转变;2014年提出《大力推动分布式能源与智能电网实质性发展》……8年间,李小琳共提交了31份提案,涉及电力改革、新能源发展、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低碳经济、社会责任等多个领域,一半带“绿色”,三分之二关注“能源”,其中有的进入国家智库、有的成为政协优秀提案、有的直接推动了国家相关政策出台,为促进国家能源建设以及电力行业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