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石油危机之后,美国政府开始追求“能源独立”,重点采取了三方面战略行动:一是进行需求侧管理,实施节能和提高能效措施;二是增强本土油气开发和供应;三是坚定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追求能源独立的过程中,美国出台了多部相关法律,如《能源独立与安全法》(2007年)、《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2009年);制定了相关的能源战略规划,如《能源安全未来蓝图》、《2011年战略规划》。相关法律和战略规划为美国本土资源开发以及清洁能源发展给予了政策保障。在这些政策的保障下,美国资源本土开发力度持续加大,能源独立战略初显成功。2014年5月29日,美国白宫发布《全方位(alloftheabove)能源战略——实现可持续经济增长的途径》,提出了美国新时期能源战略的三要素:支持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提高能源安全、发展低碳能源技术并为清洁能源的未来奠定基础。虽然在页岩气、页岩油开发中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考虑到页岩气开采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环境问题,该战略提出“将天然气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燃料,包括分步执行以确保天然气的发展适度”,并提出“支持清洁能源技术发展并降低创新环节成本,包括通过大量贷款担保和促进核能、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清洁煤技术等的示范项目”。美国能源部采取政府贷款担保和投资税收抵免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页岩气开发、光热、核能、节能、智能电网等技术的研发,以及核电站建设、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的建设,进一步促进了能源独立战略的落地。2014年6月2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提出了一份化石电厂排放新标准,全面推动燃煤电厂的碳减排。这一政策将进一步促进美国电力乃至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
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核能在美国“能源独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各州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电力发展水平、资源禀赋,选择了不同的能源组合。大多数州在石油危机之后选择了建设核电站,实现了核电的规模化发展。目前美国在运的100台核电机组分布于31个州,2010年美国GDP排名前15名的州全部拥有在运核电站,一次能源消费前8位的州也全部拥有在运核电站。美国能源部通过政府预算支持的方式促进核能利用和核技术应用,300亿美元左右的预算中有近60%为核能和核技术(包括民用和军用)。在联邦政府大额贷款担保等政策支持下,2013年美国近30年来首批次共计2个项目4台核电机组正式开工;另外有7个州提交的8个项目的建造运营联合许可证仍在审查。
美国能源独立战略初步取得成功之后,美国正在积极影响并企图主导全球能源新格局:积极影响中东、拉丁美洲、非洲等全球油气生产重要区域的政治格局;积极影响天然气市场来打击俄罗斯的经济发展基础;积极参与并影响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推动发展中国家做出相应减排承诺,成功地推动了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的建立,实现了“两轨变一轨”的转变,并于2014年底成功地与中国协商并签署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摆脱了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的被动地位;积极推动能源技术的国际贸易,探索利用政府资本支持核电技术的输出(如美印核能合作等)。
虽然我国与美国在社会经济发展、能源资源和环境等国情上存在较大差异性,但美国能源独立的实践仍能为我们提供借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快速增长,能源消费总量、发电装机总量均已跃居全球第一,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能源保障。与此同时,我国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高速增长,煤炭占国内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和占全球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持续维持高位,油气的对外依存度持续增加;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跃居全球第一;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位居世界前列的同时弃风、弃光规模非常大;核电在建装机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但核能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占比相对较低,布局也始终停留在沿海省份而裹足不前。
面对世界能源新格局的变化,我国可以向美国学习,制定适应我国国情的能源独立战略指引,按照资源可获得、经济和环境可承受、安全可持续的原则研究部署相关战略行动。
提升我国能源资源本土化利用水平: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坚持煤炭这种本土化资源的清洁利用以及电力替代普通散煤和工业用煤的方向不动摇;加快发展核电和非常规天然气,全面培育并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以及页岩气、页岩油开采技术,因地制宜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启动相关项目建设;加快研究解决风光等间歇性非水可再生能源开发难点,为全面提升非水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水平奠定竞争力基础;
建立海外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协同圈:充分利用全球能源新格局的重新构建机会,在一带一路的国际关系新战略框架指引下,加大国际合作,合理构筑多层次、多来源、多通道的海外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协同圈。
制定和完善能源独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政府资金引导市场进行自主调节,加强能源科技领域的政产学研用协同推进,有意识地引导能效、清洁能源、化石能源的综合利用等。
在完善能源生产消费布局过程中,进一步提升核电的作用。目前2%左右的核能发电占比对于能源结构优化的作用还远远不够,建议后续在确保安全地基础上维持相当的开工规模继续核电的批量化建设,并尽快启动内陆省份核电的建设,使之成为国家解决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地区经济发展新增能源的主力军;建议国家在铀资源国内外勘探和开发、核电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与推广、乏燃料储存和后处理、应急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我国核电的规模化发展提供更好的产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