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高投入、高消耗、偏重数量扩张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要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贺禹表示,在我国当前节能减排的刚性约束下,规模化发展核电,大量替代非化石能源是实现能源结构优化目标、保护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国核电在运装机容量2028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2800万千瓦。如果要在15年的时间中规模化发展到1.5亿至2亿千瓦,我国核电准备好了吗?贺禹表示,我国核电已经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贺禹表示,经过近30年不间断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创新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具备了规模化发展核电的技术能力。同时,我国已形成较强的产业链配套能力,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产能已达10~12台套/年,工程建设能力可以满足30~50台机组同时建设。此外,人才培养和储备体系不断完善,近10年来各核电企业持续培养了大批人才,很好地满足了我国核电研发设计、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核燃料供应保障充分,近10年来几家主要核电企业在海外铀资源开发方面持续取得突破进展,完全能够满足后续核电规模发展的需要。
贺禹说,实践表明,内陆与沿海核电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上标准是一致的。“我国已基本完成内陆核电前期准备和论证。‘两湖一江’三个内陆核电项目现场准备已达到随时开工的条件。” 贺禹建议,我国应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言说
核工业改革应着眼“四个有利于”
60年来,中国核工业成功研制原子弹、氢弹和核潜艇,实现核电自主化、系列化、规模化发展,根基就是自主创新。几年前,我国核电发展是依靠自主研发,还是直接引进国外三代技术,是有争议的。技术之争实为利益考量。特别是日本福岛核电站出事后,暴露了核电技术在预防和缓解多重灾难叠加情况下的设计弱点,核安全被寄予更高要求和期望。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核工业做出对全部在建和运行核电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国际安全标准进行了安全改进,与此同时,根据福岛核事故经验反馈,立足于依靠自己力量来实现核电技术的升级换代。于是,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品牌“华龙一号”应运而生。这样做,是对国家、对人民、对人类高度负责,也体现中国核工业人的雄心壮志和历史担当。
着眼我国核电工业今后更好发展,有两个问题需要考虑。
一是下大力做好消除民众心理障碍的宣传工作,推动中国核电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发展。尽管核电“走出去”已成为国家战略,但相当一个时期中国核电的最大市场还在国内。一方面,这是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转型、能源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另一方面,开拓和加快内陆核电发展,在区域布局上逐步超越沿海核电,也应是中国核电市场更广阔的可期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