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环境治理,一方面要对已经发生的污染进行治理;一方面要对污染的源头进行治理。后者主要是涉及现有产业结构的调整,这是治污之本,也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其实,产业结构调整已提出多年,但一直没有大的进展。产业结构的变动直接影响到现有经济格局,会导致在产值、就业和国民收入等方面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所以,产业结构调整首先考虑的是经济上的可负担性。经济上的可负担性就是在不造成市场上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扬的基础上,平稳地进行产业经济调整。
能源是工业的动力。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加大可再生能源比例是必然趋势。但不同能源的生产成本现阶段是不一样的,未来的成本下降趋势也是不一样的。能源的价格,尤其是二次能源——电力价格的波动,将会对各产业部门造成一定的成本压力。若上涨较快,将加剧产业调整的困难。因此需要在每个阶段,科学计算调整各类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确保既要增加清洁能源的比例,又要维持电力价格不出现剧烈上涨。
现阶段,在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以及风力发电领域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诚信现象。一些企业,一方面拿着国家的清洁能源补贴,一方面偷偷地违规烧煤炭和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冒领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如果不经监督审计就将这些冒领的发电量计入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不仅无助于节能减排,反而增加了实际的污染排放量。长期下去,清洁能源企业不在技术上攻关,清洁能源发电成本长期居高不下,最终电力价格将会失控,产业各部门生产成本上升,通胀的压力最终将逼停已经或者将要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不能优化升级,仍然靠廉价劳力,以及高污染高排放来赚取利润,环境治理就不能得以根治。
因此,科学客观地评估水电、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的成本和比例,综合运筹,控制电力价格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出现剧烈上扬,并且对可再生能源企业进行发电审计,选择真正的有成本和价格优势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重点扶持,优先上网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