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高度重视风电市场消纳和有效利用工作。做好风电的市场消纳和有效利用工作,是落实“十二五”规划任务,完成15%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2015年,华北、东北和西北(简称“三北”)地区投产的风电规模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风电消纳的形式将非常严峻。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风电有效利用工作,在深入分析本地区风电消纳形势的基础上,大胆推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优化本地电网调度运行,协调好风电与自备电厂、供热机组之间的关系,明确不同电源之间的调度次序,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各派出机构在我局统一部署下建立健全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要结合资源条件、区域电网运行现状对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提出考核性保障指标,切实构建起适应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的电力运行和调度体系。我局将依据各省(区、市)报送的风电并网运行指标对风电并网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二、认真做好风电建设前期工作。目前,风电项目核准权限已全部下放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编制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管理,引导开发企业扎实开展测风、资源评价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项目建设选址、用地用海预审等项目核准条件,避免因风能资源评价不充分或土地、选址等建设条件不落实导致项目无法实施。要加强风电项目并网的衔接,明确风电项目接入电网的条件和要求,督促电网企业积极开展已列入年度核准计划或国家重点规划的跨省跨区风电基地项目的接入系统设计和建设工作,确保配套电网设施与风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避免因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的弃风限电。各风电开发企业要加强风能资源测评、地质勘查、微观选址、设备选型和接入系统设计等工作,提高风电项目建设的首期工作质量。
三、统筹做好“三北”地区风电就地利用和外送基地规划工作。“三北”地区是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有效利用“三北”地区的风能资源是我国风电发展的重要任务。首先要多措并举,加快风能资源的就地利用,同时也必须要注重风电基地建设,利用跨省或跨区输电通道扩大风能资源的配置范围,是我国促进风电规模化的重要措施。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山西、陕西等省(区)要根据输电通道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与本地区已规划的跨区、跨省输电通道配套的风电基地规划工作,纳入“十三五”时期“三北”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统筹考虑。要统筹考虑风电开发规模和电网消纳能力,新建风电基地项目需落实电力消纳市场。其中以新能源建设为主的风电基地,要根据输电线路的输送容量确定风电建设规模,确保最大限度的送出清洁能源电力。与煤电基地同步规划建设的风电基地,要最大限度的利用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在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清洁能源电量在外送电量中达到较高比例。电网企业和相关技术咨询机构要结合已有的建设和运行经验,进一步完善风电与火电协调运行跨区送电的技术方案和运行调度规则,确保基地项目建设后的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