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开发建设。近年来,推动风电建设向消纳能力强的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布局的工作已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已接近风电总装机容量的20%。但这些地区风电建设仍然滞后,必须要更加重视风电的开发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风电产业发展。首先要推动技术进步,支持设备企业研发适应中东部和南方地区资源特点的风电设备和运行管理技术。二是要督促开发企业更加重视前期工作,做好风能资源评价和土地利用的协调工作。三是积极完善风电开发建设的技术标准,更加重视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环境保护等工作,避免风电开发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积极开拓适应风能资源特点的风电消纳市场。为提高本地电网消纳风电的能力,促进风电的就地利用,近年来,在吉林、内蒙古和河北等省(区)开展了风电清洁供暖等示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北”地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全面分析本区风电并网运行现状和供暖需求,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结合新城建设和新城区开发规划,因地制宜,大胆创新,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着力解决周边地区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需求。河北、吉林省要加快推进风电制氢的示范工作,进一步积累经验。同时,要大胆推动技术革新,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其他促进风电就地利用的技术示范工作。
六、加强风电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随着我国风电并网运行规模的迅速增加,必须要高度重视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风电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以及风电运行与电网的适应性。各设备制造企业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可靠性。各开发企业要加强项目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的技术管理,建立完善的风电建设和运行管理体系,提高风电场规划、设计、运输、施工安装、检修维护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要加强施工现场监理、机组运行调试、风电场并网检测、项目竣工验收等风电建设各环节的管理,加强技术和质量监督,实行重大项目建设后评估制度。相关技术机构要不断完善风电场建设和运行标准,建立并完善风电产业运行和设备质量信息监测评价系统,对于重大事故和普遍性技术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