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规定,拨款 970 亿美元支持能源相关项目,旨在从私人资本领域另外筹措约 1000 亿美元的资本。美国总统奥巴马毫不掩饰他要将美国转型成一个能源基地的雄心。
随着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的公布,美国政府努力实现其提高能源与经济安全并同时缓解全球气候变暖威胁的态度也变得明朗。
美国政府对可高效利用或产生能源的各项技术的开发在速度及规模上均是史无前例的,这些技术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降到了最低限度,并将在未来的数年里打乱相关战略并扰乱能源行业的市场份额。由于政府在很多能源市场既是主要银行,又是客户,高管人员必须要决定是否要进行重新考虑,并在一定的情况下,完全重新设计其资本和市场准入计划。
当行业高管为考虑这些决策而绞尽脑汁时,政府必须要就该刺激计划中的一系列相互竞争的目标达成协议。例如,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尤其偏重创造就业机会和“能马上动工”的项目,这可能有利于现有的企业,而不利于新兴的再生能源企业的发展,可能会损害将美国转型为能源基地的长期目标的实现。该法案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于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共同投资,鉴于商界领袖越来越担心与公共部门纠缠在一起,共同投资的目标就可能很难实现,更别提信贷市场眼下的状况了。最后,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很强调能效,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州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但它们对如何安排法案中提议的资金并未做好充分的准备。
填补缺口
对美国可再生能源部门而言,该刺激政策的出台恰逢其时:金融危机使项目信贷枯竭,从经济意义上讲,能源需求减少和电力价格的下滑均使很多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方面的投资变得不再那么具有吸引力。纵观整个经济形势,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对可再生能源方面投资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也产生了同样的影响。
刺激政策应能够帮助填补投资缺口,尽管能源部(DOE)和联邦其他机构能否在未来 18 个月内提供 970 亿美元开支中的大部分费用来实现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所期望的创造就业的目标,还有待观察。这需要大大加快联邦政府的传统运作方式:例如,能源部用了将近 4 年的时间,才在今年年初首次出具可再生能源的贷款担保。由于技术复杂性、选址方面的挑战、重大项目的许可证要求,以及存在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交叉制约的决策现实和流程审批层层过关的繁文缛节,因此,很难将资金迅速地安排到最佳的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