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15国达成内部统一电力市场协议,发布96指令
瑞典新电力法生效,开始零售竞争
挪威、瑞典建成第一个跨国电力市场Nord Pool
丹麦国家电网向年电量在1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配电和用户开放
波兰制定能源改革方案,确立到2010年改革路线图
日本开始放开发电,对新建电源实施招标
1997年
阿根廷和巴西相互开放电力市场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和新南威尔士2州开始实施国家电力市场计划
葡萄牙电力公司实施部分私有化,降低国家持股至50%
芬兰电网公司向全部用户开放输电网
波兰实施《能源法》,设立能源监管局
埃及颁布“投资保护奖励法”,电力工业作为私有化对象
1998年
美国PJM竞争市场建立。加州电力改革方案开始实施。在加州等10个州开始第一批大用户跨州交易试点
巴西调度独立,国家电力系统运行机构成立
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正式运营
新西兰通过《电力工业改革法》,以进一步促进发电和售电竞争
英国售电市场全面开放
德国颁布《电力和天然气自由化法》,取消供电专营
西班牙实施新电力法,开放电力市场。西班牙电网公司成立电力交易中心,该中心后续改组为独立股份公司,股东为各发电公司和供电公司
芬兰加入北欧电力市场
波兰将发电重组为7家公司
印度颁布并实施《电力监管委员会法》
南非发表《能源政策白皮书》,开始对Escom进行重组,成立独立发电、输电、配电公司
1999年
美国新英格兰市场从成本型电力库转为竞价型电力库。美国联邦能源委员会发布2000号法令,促进成立区域输电组织RTO
加拿大安大略水电局改组成立独立发电、输电、配电公司
新西兰新成立的国有发电公司Contact Energy私有化
英国发布NETA(新电力交易制度)详细文件
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中分拆成立3家独立发电公司
丹麦西部电网加入北欧电力市场
德国第一个电力交易中心—莱比锡电力交易所成立
波兰成立能源交易公司,从次年6月开始电力交易
日本颁布并实施新电力法,开放30%大用户直接参与批发市场
韩国公布电力工业重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