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通过新电力法,推进电力私有化,允许用户直接交易
日本修订电气事业法,赋予用户选择供电商的自由
2004年
巴西成立电力监管委员会
法国电力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该年7月1日,法国放开非家庭用户
意大利电力交易所正式运营
俄罗斯拆分并出售联合能源旗下发电公司
日本放开500千瓦以上用户
2005年
英国将电力市场NETA模式推广到全国,建立了BETTA模式
法国电力(EDF)整体改制上市,但国家仍绝对控股,对输电网公司RTE实施法律性分离,RTE成为EDF的全资子公司
北欧电交所成为欧洲首个欧盟排碳配额(EUA)交易的电力交易所
德国《能源工业法案2005》出台
澳大利亚出台新的国家能源法和国家能源规则
日本电力批发市场开始运行,允许容量为50千瓦以上且供电电压6千伏以上的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商,这部分用户的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达到63%
印度颁布了与2003年电力法案相应的国家电力政策,开始执行输、配电网开放接入
2007年
北欧电交所成为欧洲首个开展核证减排量(CER)交易的电力交易所
俄罗斯开始建立容量机制,由系统调度机构对新增容量进行招标,并支付容量费用(该费用作为系统使用费在全体用户电价中分摊)
印度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电力交易的准则
2008年
俄罗斯完成了拆分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RAO和垂直一体化区域电力公司AO-energos的过程
印度颁布《输电项目鼓励竞争指南和输电服务竞标指南》、《开放使用条例》,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NAPCC)
印度能源交易所和印度电力交易所开始正式运营
2009年
欧盟发布第三能源法案,要求将垂直一体化公司的垄断业务拆分出来,各成员国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制定协调一致的电力市场规则,促进电力市场融合和跨国电力交易。北欧与德国联合运作启动日内平衡市场。
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成立,负责管理国家电力市场和天然气市场
印度电力监管委员会原则上批准成立国家电力交易公司
2010年
NASDAQ OMX收购了NordPool ASA,包括电力金融交易、清算、咨询三块业务,与NordPool Spot AS合作在英国启动N2EX电力市场
俄罗斯修订电力法,保留政府对批发市场价格的部分控制力,管制价格依据成本和合理投资收益确定
印度国家电网公司将国调和5个区调从职能部门中分离出来,注册成立其全资拥有的电力系统调度运行公司
2011年
欧洲理事会正式宣布2014年完成内部欧盟能源市场建设
英国能源部发布《电力市场化改革白皮书(2011)》
德国按照欧盟第三能源法案要求实施了相关指令
俄罗斯启动了长期容量交易市场,进行发电容量的自由交易
澳大利亚成立了能源市场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能源市场改革工作
福岛核电事故后,日本提出新一轮电力改革思路框架
2012年
俄罗斯将输配电重新整合,将跨区域的配电公司(IDGC)与联邦输电公司(FGC)合并,组建输电和配电一体化的国有电网公司
为应对电价上涨的挑战,澳大利亚政府通过了一揽子国家能源市场改革计划
日本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制度
南非政府发起了可再生能源独立发电商采购计划(RE IPPPP)
2013年
英国能源气候变化部(DECC)发布《电力体制改革实施草案》,宣布2014年正式实施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主要内容包括针对低碳电源引入差价合约机制、对新建机组设立碳排放绩效标准、建立容量机制、引入最低碳价机制等
(作者王冬容为中电国际政研室副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专家组成员,董军为华北电力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