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以特急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通知指出,2014年全国风电平均弃风率8%,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除新疆地区外,弃风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弃风限电问题仍是影响我国风电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2015年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投产的风电规模会有较大幅度提高,风电消纳的形势将非常严峻。
国家能源局要求,结合资源条件、区域电网运行现状对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提出考核性保障指标,切实构建起适应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的电力运行和调度体系。能源局将依据各省(区、市)报送的风电并网运行指标对风电并网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并网装机破亿千瓦,“三北”风电“消化不良”
尽管2014年弃风限电有所好转,但不断增长的装机容量仍给风电消纳带来持续压力。《中国能源报》记者从中电联获悉,截至2015年2月底,并网风电装机容量首次突破1亿千瓦,达到10004万千瓦,继续稳居我国第三大发电类型和世界风电装机首位。全国31个省份均有并网风电场,其中内蒙古、甘肃并网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125万千瓦和1053万千瓦,河北、新疆、山东和辽宁超过500万千瓦。
“2014年‘三北’地区消纳形势异常严峻,内蒙部分地区限电比例高达60%。由于抢装等因素的叠加,2015年‘三北’地区投产的风电规模会有较大幅度提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外送通道建设,解决风电能源产地与电力消费市场的距离问题,另一方面要开拓风电消纳市场。”一位风电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针对“三北”地区,通知明确,要统筹做好风电的就地利用和外送基地的规划工作。首先要多措并举,加快风能资源就地利用,同时注重风电基地建设,利用跨省或跨区输电通道扩大风能资源的配置范围。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山西、陕西等省(区)要根据输电通道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与本地区已规划的跨区、跨省输电通道配套的风电基地规划工作,纳入“十三五”时期“三北”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统筹考虑。
国家能源局还要求,以新能源建设为主的风电基地,要根据输电线路的输送容量确定风电建设规模,确保最大限度地送出清洁能源电力;与煤电基地同步规划建设的风电基地,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在保证电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清洁能源电量在外送电量中达到较高比例。
通知还提出,“三北”地区可以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河北、吉林省要加快推进风电制氢的示范工作。
另外,刚刚推出的新一轮电改方案提出,要促进清洁能源并网消纳,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在新电改方案公布后,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要求确保清洁能源全额保障收购。
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加快开发”是主基调
与“三北”地区风电消纳异常严峻的形势不同,今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发展的主基调仍是“加快风电开发建设”。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云南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最高,达到2511小时;西藏最低,为1333小时。从区域电网来看,2014年华东电网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全国最高,为2136小时,紧随其后的是蒙西电网与南方电网;东北电网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依然垫底,为1714小时。
近几年,我国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目前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已接近风电总装机容量的20%。“但这些地区风电建设仍然滞后,必须更加重视风电的开发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风电产业发展。”通知提出。
对此,通知明确,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发展首先要推动技术进步,支持设备企业研发适应中东部和南方地区资源特点的风电设备和运行管理技术。二是要督促开发企业更加重视前期工作,做好风能资源评价和土地利用的协调工作。三要积极完善风电开发建设的技术标准,同时避免风电开发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据记者了解,目前风电项目核准权限已全部下放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为此,通知提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管理,避免因风能资源评价不充分或土地、选址等建设条件不落实导致项目无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