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江苏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依据国家能源局《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国能监管[2014]84号)、《关于做好油气监管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701号)等文件精神,请你公司将2014年LNG接收站设施开放相关情况报送我办,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接收站设施总体情况。包括核准、在建、已建成等项目的规模、投产或拟投产时间等。
2、接收站设施运营情况。包括设施2014年度接收量,设施利用效率等。
3、接收站设施运营价格。包括价格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的输送(储存、气化等)服务价格目录(注明相关价格文件文号)以及实际执行情况等。
4、接收站设施输送(储存、气化等)能力和剩余能力。
二、开放情况
1、已签订开放合同的用户名单,未同意接入申请的用户名单及理由。
2、签订的接收站设施开放购销或输送(储存、气化等)服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主体、购销或服务时段、购销或服务气量、交接点与交接方式、购销或服务价格、质量条件、计量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等。
3、接收站设施的接入标准、申请接入的条件、受理流程、比选程序及原则等。
4、设施开放合同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三、其他情况
1、中石油集团《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实施办法》及公司公平开放相关规章制度。
2、对于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LNG接收站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请你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我办。
联系人:胡方皓 电 话:025-83115273 13584052498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