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工业应对气候变化组织机构建设,与工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地位相适应。
二是加强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研究和制订,及早部署、统筹规划,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以致到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的路线图。
三是加强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能力建设,以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为抓手,加快工业低碳转型发展。
四是加强工业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建设,开展碳资产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在碳资产的开发、盘查、交易、融资、财务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四)研究制定分区域分行业的节能减排政策
一是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节能减排技术设备推广改造、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不同行业节能减排差异化政策;二是充分考虑东部、中部与西部的地区差异,在淘汰落后产能、新上项目能评环评以及节能减排技改资金安排等方面,研究制定区域工业节能减排差异化政策;三是充分考虑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差异,在节能减排服务、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等方面研究制定企业节能减排差异化政策。
(五)加强工业节能减排管理基础体系建设
一是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继续推动工业用能设备IP化,建立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完善能源计量和标准体系,实施企业数字能源分级管理。
二是扩大终端用能产品标准制(修)定的范围,推动工业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商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信息通讯产品节能减排标准制(修)订,促进终端用能产品能源利用效率水平的提高。
三是按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计划》要求,尽快启动第一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