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一周内两次发文,(分别是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3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从电力电量平衡、利益补偿机制、需求侧管理等方面提出多种措施来保障清洁能源消纳。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4年底,并网风电9581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652万千瓦,水电30183万千瓦,但是设备年利用小时数不断下降,部分地区由于电网无法足额消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日趋严重, 已经成为长期影响中国清洁能源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
早在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就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但实际效果不容乐观。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风电平均弃风率依然高达8%。四川能源局称,仅四川全年弃水电量接近100亿千瓦时。解决消纳难题已刻不容缓。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国家“十三五”能源规划专家组副组长周大地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清洁能源发展必须与电力发展总体规划和用电需求相协调,清洁能源的消纳涉及调度、区域规划、发电量计划、电网建设等诸多方面,需要综合协调解决。
发展错位
我国清洁能源资源分布与用电负荷区域分布不平衡,造成的生产与消费分布错位,是消纳难解的客观原因。
在全社会用电量减少的当下,近年清洁能源发展却十分迅猛,加之我国水、风、光等优势清洁能源资源普遍集中在西部地区,当地经济发展滞后,电力需求小,导致就地消纳能力十分有限。
解决方案寄托在通过远距离、大容量输送通道,将清洁能源电力输送到市场来消纳。但这同样面临现实难题。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清洁能源全额消纳困难,核心问题是输送通道建设滞后。”
众所周知,电网是电力市场的载体、电力资源配置的平台、连接发电用电两侧的桥梁和纽带。过去,清洁能源资源富集区通常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电网建设规划落后于国家清洁能源发展规划,电网规模仅能够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早期规划中未考虑到大规模清洁能源的并网输送需求。随着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快速发展,问题逐渐暴露。
即便对于已有规划大规模清洁能源并网需求的地区,电网建设还需要考虑清洁能源随机性和间歇性带来的安全风险,综合考量安排调峰电源,加之核准程序复杂,影响大,建设工程周期长,普遍滞后于清洁能源发展,导致大量清洁能源电力输出受阻。
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洁能源就地消纳能力不足,电网输送通道建设欠缺的情况下,部分地方政府为追求GDP,盲目支持清洁能源项目上马。企业为了抢占资源,优先获得较高的上网电价,快速扩大装机规模,造成清洁能源装机规模急剧扩大,全额消纳受阻,发电量减少,资源严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