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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团将全面退出清远能源

2015-06-15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数:442

  北京产权交易所项目信息显示,国电集团下属国电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国电清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2%股权,挂牌价为6031.95万元。2012年4月,国电集团曾转让过清远能源47.9%股权。此次52%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电集团将全面退出清远能源。
  标的资产资质优良
  资料显示,清远能源注册资本为9645万元,是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阳山县电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注资组建,以水电、风电、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开发为主。公司拟通过逐步收购改造连江流域11个梯级水电站,实现连江流域梯级水电可控总装机7万-12万千瓦。
  股权结构方面,转让方国电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2%股权,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8%股权。公司原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财务数据显示,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9.13万元,净利润319.49万元;201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46.45万元,净利润72.18万元。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和评估值分别为1.06亿元和1.16亿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6031.95万元。
  转让方提示,根据广东省《关于转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清远能源界滩电站项目获得84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根据国家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要求,清远能源对界滩电站项目的主机、监理开展招标工作,计划6月完成合同签订和相关进度款的支付。
  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资质并没有过多要求,只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该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资产结构持续优化
  2012年4月,国电集团曾挂牌转让国电清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7.9%股权,挂牌价格为5115万元。
  相较于此次的低门槛,上次股权转让国电集团进行了很多限制,要求意向受让方为合法有效存续10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5亿元的境内企业法人,且净资产不低于2.5亿元,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彼时的接盘方为广东金东海集团。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国电集团加快了结构调整。2014年国电集团发布了水电风电“双提升”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在国电集团2015年工作会议上,公司强调要把优质资源加快向主业集中,向大型高效煤电、大型优质水电和风电倾斜。在做强主业的同时,国电集团处置低效无效资产,资产结构持续优化,完成资产处置44项。
  2014年下半年开始,国电集团成为产权交易所常客,分别剥离了宁东煤化工、百年人寿股权等效益较差的非主业资产,出售了库尔勒电力资产51%股权、荔波长源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为集中发展发电主业,未来国电集团可能会持续加快对非主业资产及非盈利资产的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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