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我局受理了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二期项目的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二期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二期项目位于南汇边滩东侧海域,场址区西侧距离岸线最近约10.7km。该项目用海由28台风机机组,1台测风塔及海底电缆组成。其中海底电缆用海面积为227.0180公顷,风机和测风塔用海面积为30.1769公顷。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257.1949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申请使用27年。
用海类型: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
本用海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信息可下载附件《临港海上风电二期项目用海界址点表》查看。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业务受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 话:52397000转6658
传 真:52397000-6864
附件:
临港海上风电二期项目用海界址点表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