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协调,研究落实支持智能电网发展的财税、科技、人才等扶持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智能电网技术、标准和装备走出去。二是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开放共享的智能电网科技创新体系。
(二)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完善电价机制
一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加大国有资本预算支持力度;研究设立智能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储能、智能用电、能源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示范项目。二是促进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智能电网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支持智能电网相关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等多种手段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并引进推广智能电网新技术、新产品,从成果转化的效益中提出一定份额用于技术创新的再投入。三是鼓励探索灵活电价机制。结合不同地区智能电网综合示范项目,提供能反映成本和供需关系的电价信号,引导用电方、供电方及第三方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在电力价格市场化之前,鼓励探索完善峰谷电价等电价政策,支持储能产业发展。
(三)营造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一是建立产业联盟推动市场化发展。发挥政府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建立产业联盟,促进形成统一规范的技术和产品标准,构建多方共赢的市场运作模式。二是鼓励智能电网商业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与能源领域结合的模式和路径,鼓励将用户主导、线上线下结合、平台化思维、大数据等互联网理念与智能电网增值服务结合。依托示范工程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储能协调运行、智能用电一站式服务、虚拟电厂等重点领域的商业模式创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