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划到今年底,我国将建成500万千瓦海上风电,但到目前完成量仅为规划目标的1/10左右,丹麦发展海上风电的经验或许能为步履维艰的中国海上风电提供一些有益借鉴。“6月25日,在江苏大丰召开的2015年中丹海上风电开发国际论坛上,相关与会人士表示。
面临多重掣肘
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引进技术,试点先行,启动东海大桥海上风电试点项目并建成投运;第二阶段是2009年启动海上风电规划工作,采用特许权招标方式探索发展;第三阶段是2010年以来,国家能源局成立能源行业风电技术标准委员会,加强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实施规模化探索。
记者从南通海洋水建工程有限公司了解到,我国海上风电技术标准体系目前仍有很多缺失,虽然制定了部分前期工作技术标准,但还未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难以对工程全过程实现有效指导,致使海上风电建设面临技术风险和成本控制等难题。除了标准缺失外,我国海上风电基本上还没有形成一套独立的设计方法和检测、安装、运行、维护体系,海上风电产业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此外,有风电整机商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虽然国内诸多企业都在进行海上风电的技术储备,但并没有建立起与海上风电需求相匹配的核心技术能力和产业竞争实力。我国5兆瓦和6兆瓦级的大容量机组在制造方面还处于少量试运行阶段,海上施工设备也不能适应多种建设条件。
在中国风能协会名誉主席贺德馨看来,我国海上风电在基础研发、装备制造、运营管理等诸多方面都面临新的挑战。
丹麦经验值得借鉴
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新增海上风电装机173万千瓦,累计海上风电装机达到877万千瓦,其中欧洲新增148万千瓦,欧洲累计海上风电装机达到805万千瓦,分布在欧洲11个国家的74个海上风电场。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丹麦就已经开始探讨海上风力发电的可行性,当时得出的结论是:为了弥补海上风力发电的建设和输电成本,必须采用1-2 兆瓦的大型风机,但当时尚不具备生产这样大型风机的能力。而如今5兆瓦风机已经在多国海上风电得到广泛应用。根据丹麦政府的规划,到2030年风能发电将达到5500兆瓦,其中4000兆瓦来自海岸风场。
丹麦通过支持风能研发、实施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实行绿色认证、实施市场准入和并网优惠,推动了海上风电的大发展。
据了解,在海上风力发电的行政管理上,丹麦能源局负责海上风力发电项目的行政审批。在丹麦建立海上风力发电场的过程分为三步。首先,申请者要通过对风力、洋流和海底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方案,同时要提交该建设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其次,通过公众参与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其他技术文件的审查和质询,由丹麦能源局批准项目建设。最后,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还要由丹麦能源局批准该项目并网发电,投入运行。
经济性是决定因素
除了技术问题外,价格则是阻碍海上风电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6月正式推出海上风电标杆电价政策,明确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2017年前投运的近海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85元/千瓦时,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
一位风电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欧洲是海上风电发展比较成熟的区域,对比可以发现,欧洲土地资源寸土寸金,陆上风电资源趋于饱和,中国还有大量陆上资源没有完全开发,陆上风电每千瓦造价约为7000-8000元,而海上风电造价达到每千瓦16000元,几乎是陆上风电造价的2倍,而海上风电的标杆电价并没有达到陆上风电电价的2倍,考虑到海上风电的经营风险更大,因此对于项目投资而言,目前海上风电的标杆电价水平的吸引力还不太大。
相比于陆上风电,海上风能资源的能量效益要高20%-40%,具有风速高、电量大、运行稳定、适合大规模开发等优势。与会人士表示,由于各国近海气候环境和地形的差异,每个国家要想发展海上风电都必须因地制宜,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海上风电。“虽然难以完全复制丹麦模式,但是丹麦在海上风电研发方面的投入,特别是丹麦政府在促进风电产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扶持作用,给我们发展海上风电提供了很多启示。”一位业内专家表示。
大丰市风电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康红介绍说,近年来,大丰经济开发区作为江苏省级开发区和国家环保部批准的首家生态经济开发区,在风电场建设方面发展迅速,国家第三批和海上风电首期特许权项目均落户大丰。目前大丰已建成风电场约5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拟建风电场150万千瓦,其中陆上30万千瓦,海上120万千瓦。大丰有望打造成中国发展海上风电的桥头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