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26日,苍南县霞关镇新林村、南坪村、三澳村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在格林风力发电项目进场期间先后聚集在村办公楼和村干部家中,损坏部分办公用品和家什,造成一定影响。目前,该事件在苍南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及时处置下,已得到有效缓解。
该事件是因北关岛格林风力发电厂风力发电项目进场施工而引发的。北关岛格林风力发电厂是省重点工程项目。2004年6月,温州电力开发公司(国有企业)与县政府签订风电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于2005年3月被列入省电网规划,2007年分别取得温州市环保局出具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和省国土厅用地预审、省建设厅选址意见书等相关支持性文件。同年12月获省发改委的核准。项目拟安装18台78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4MW,总投资1.45亿元。2008年10月项目开始开展前期工作,2009年3月,当工程使用到霞关镇北关集体林场的100多亩林地时,引发北关岛1640亩林场的权属纠纷。经考证,1984年全国第一轮山林定权时,北关林场明确登记为南坪公社集体林场,属南坪公社所有,1992年南坪乡并入霞关镇,2006年全国范围内再次对山地林地进行确权后延包。苍南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3月颁发了使用权证,将北关林场确权为霞关镇人民政府所有。然而,在征收该林地时,南坪村、新林村、兴霞村、三澳村四个行政村的干部群众提出异议,认为上世纪50-60年代开始他们就在岛上生产生活过,北关岛应属四个村所有。
对当地村干部和群众的这一利益诉求,苍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09年6月2日组织林场确权联合调查组进驻霞关镇进行调查协调。霞关镇党委、政府也及时成立工作组积极配合,全力以赴进行协调,前后共召开专题会议26次,其中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协调会16次,走访原南坪公社、原南坪乡、霞关镇、村老干部和南坪籍知名人士数十名。6月15日上午,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北关林场事宜,考虑北关岛土地使用权的历史演变及充分照顾广大村民的实际利益,在充分调研和科学判断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明确将北关岛相关林地确权给霞关镇南坪、新林、兴霞、三澳四个村。并要求镇政府组织人员在测定界限基础上,上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尽快重新办理确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