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将新能源应用示范进一步拓展。
从现有新能源政策导向和指导思想来看,近10年来,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虽然出台了大量相关政策,但中国发展新能源的着眼点还基本停留在“就能源谈能源”的层面上,仅从扩大新能源使用范围和规模、快速推广新能源角度来认识和实践,缺乏从社会需求侧角度出发,更深入地将经济社会、城镇化的发展与新能源政策相结合。
如果政策导向不能尽快跳出这种固有模式,未来或会影响中国经济整体发展大局。
打破固有模式
中国新能源战略应立足长远,从产业、就业、居住、生活社会的各个方面如何适应能源供给方式的转变上进行谋划布局。
从20052011年,中国光伏消费量从0.1吉瓦时扩张3吉瓦时,风电消费量从1.9吉瓦时增加到70.3吉瓦时。但却难以掩盖在生产主导下新能源产业发展不合理的现实:以行政为核心和主力的新能源扩张迅猛,过于关注产能、供给侧,国内新能源产品市场化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远远滞后于国内新能源产品产能和产量扩张速度,形成上粗、下细的产业链格局。
本应解决中国能源供给、能源转型的新能源产品却扭曲了其根本使命——以高成本为代价产出的新能源产品被迫低价出口,去解决别国的能源和环境问题。
更严重的是,新能源产品低价出口,也因伴国际金融危机、美国页岩气成功、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及越南等一些新兴制造国家的竞争而受阻。2012年10月,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 14.78%15.97%的反补贴税。欧盟在2013年6月8月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该税率还将升至47.6%。
在国内外双重压力下,中国新能源政策开始出现调整。国内终端需求问题逐渐得到重视,政府部门开始大规模规划启动光伏应用市场,同时建立一些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2014年6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提出包括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的四个能源革命。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突破性认识是,将能源消费放置在能源供给的前面。
但新能源的规划依然是线性思维,按照《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设定的目标,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5%,可再生能源比例则更低,这一规划并未考虑中国城镇化、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能源需求变化对整体能源结构的影响。
如果新能源占据能源结构的主导地位,它就一定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为其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模式开路,使得经济社会形态体现和满足新能源的运行特点。与传统化石能源相比,除了可再生、环境友好等资源特性外,新能源有两个特点会对人类经济社会运行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一是新能源的能源密度较低。新能源是即时获取的能源,其能源密度不可能与亿万年累积的化石能源相比,即使技术进步使得新能源的转化和利用效率大大提高了,其能源密度也不可能与传统化石能源相比肩;
二是新能源的资源区域分布平均程度得到改善,这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居住分散、就业当地化、能源基础设施自给自足等,后工业化经济社会运行模式会更快到来。如果未来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入,分布式能源的模式或将成为整个经济社会的主导模式。此时新能源将不再依据线性路径发展,或产生出一条爆发式的发展路径。
这将导致以几个大工程推动新能源发展的类似张家口示范区政策,或将在能源需求端变革下丧失原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