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国企改革要求国企推进以市场化为中心的改制,同时加强党的领导,最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成为平衡之策。亮点在于第一次提出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和董事会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
经过数月等待,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不再“只闻楼梯响”。9月13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为下一步国企改革定下框架。
《意见》一开始就明确指出,国企改革既要“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也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两者的平衡贯彻《意见》始终。在用人权上,《意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在薪酬分配上,将根据选任方式对国企领导实行差异化管理。
财新记者采访的多位国企改革方面专家均认为,此次《意见》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框架内所做的“顶层设计”。与《决定》相比,改革范围甚至有所减小,从《决定》中涵盖所有国有资产的“国有资本”概念缩小到了《意见》中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也主要集中在如何对国企加强监管,以及如何通过融资上市及在内部引入和推行董事会制度等市场化经营和管理方式提高效率。
“此次《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它把我们这么多年国有企业改革没有解决的问题,从政策层面和操作层面非常清晰地、精细化地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措施、指导原则和思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
另一位参与《意见》制订的消息人士则指出,这次《意见》的最大亮点在于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和在董事会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这分别有助于解决集团公司改革不彻底和国企“一言堂”问题。
《意见》引发各界不同解读,资本市场对于《意见》的态度复杂。在9月6日、7日《意见》内容泄露后,多只国企概念股剧烈震荡。从7日午间起,一些机构就开始抛售国企概念股,抛售持续至8日中午,直至8日下午才有所回调。
因为涉及庞大的利益格局调整,也关乎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曾在财新网专栏中,将国企改革比喻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的“胜负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