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法国电力净产量(供电量)为548.8 TWh。其中,核能供电量为428.7 TWh(占总比例的78.1%);水力供电量为60.9 TWh(11.1%);矿物热能供电量为57.1 TWh(10.4%);风能供电量为2.1 TWh(0.38%);光能供电量为1TWh(0.02%)。
三、法国风电发展规划
为加强环境保护,保证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法国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包括风能在内的各种可再生能源。
根据2005年7月13日通过的法国能源发展指导法案,到2010年,在法国电力供应的市场结构中,包括风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力,占法国电力市场的比重将提升至21%。
据法国可再生能源联合会预测,至2010年,法国风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0 MW。
据悉,法国已经拟定风能发电中期规划:到2010年,将新建装机容量总计为3000 MW—5000 MW的风能发电机组,新增的风能发电站将相对集中在风力资源丰富的南部地中海沿岸、中部卢瓦尔河谷、西部和西北部大西洋(15.95,0.12,0.76%)沿岸等地区。
四、政府鼓励发展风能发电
近年来,法国政府对发展风能发电采取了积极鼓励的基本政策,同时,也制订落实了一些具体的鼓励措施,包括对风电入网实行一些强制性的扶持措施,对风电入网价格,也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性补贴。
为了大力促进风能发电,法国政府对风能发电项目给予倾斜政策,仅2004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法国经济财政工业部就颁发了325份风能发电站的建设许可证。
同时,法国还为再生能源的开发提供财政支持,在海洋风能电站运行初期,政府将按照每兆瓦100欧元的标准为风能发电提供保障性收购价格,而目前法国电力市场上的批发价格为每兆瓦45欧元。由此产生的1700万额外费用,将由政府拨专款负担。
1.法律先行,完善政策措施
法国是一个重视依法治国的国家,风电发展规划的制订,由政府相关部门,即法国经济财政工业部下属的能源与原材料总司(DGEMP)负责,而其拟订的风电发展规划,是在2005年7月经法国议会批准的《法国能源发展指导法案》框架下实施的。而且,与此相关的一系列具体的扶持措施,也都是以该法案和该规划为依据,形成一套完整的有法理依据的政策措施。
2.制订实施鼓励性扶持措施
为了鼓励发展风电,法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扶持性鼓励措施,包括设备采购的税收优惠,风电并网的强制性收购,以及保护性价格,等等。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法国风电行业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