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两条腿走路,大力发展大型和小型风电
由于风电本身所具有的特点,以及经济规模的需要,法国的风电发展采取重点鼓励大型项目,建立并扶持发展风能开发区,以及不限制小型风电发展的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战略。目前,法国大型风电(ZDE)发展态势良好,而小型家用风电也方兴未艾。
4、注意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保护
法国风电项目的政府审批手续比较完善,在审批过程中,注重项目的充分论证,对周边自然风貌和历史遗迹的保护,都进行充分细致的调研和评估工作。
五、建立风能开发区(ZDE)
2005年1月,法国生态部部长发表谈话认为,法国风能发电设施分散是制约风能发电发展的重要原因。为此,法国政府将着手风能发电的招标工作,挑选部分项目,促使风能发电规模化。
法国风能发电领域的政府主管部门为经济财政工业部下属的能源与原材料总司(DGEMP)。据悉,该司于2007年完成的最新研究报告中,在对法国各省再生能源开发现状开展的普查基础上,提议加快法国风能的开发步伐,并加大对法国风能开发区(ZDE)的支持力度。
法国风能开发区(ZDE,zone de développement de l`éolien ),是法国政府近年来,为促进风能发电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2005年7月,法国政府颁布第2005-781号法令,确立了风能开发作为法国能源开发策略的组成部分,明确了国家对发展风能发电的扶持措施,同时,宣布将成立风能开发区(ZDE)。随即2006年初,法国政府正式批准建立ZDE风能开发区。
根据现行法规,新建风能开发区(ZDE),首先须由市镇一级的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由上级省政府予以批准。同时规定,建立ZDE,必须进行充分的项目论证,包括对本地区风力资源,以及本地区自然风貌景观,历史建筑的保护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评估。此外,还必须考虑到ZDE电力进入国家电网的可行性。
为了确保风能电力市场有序发展,2006年7月,法国政府制定了风电进入国家供电网的条例。根据该条例,从2007年7月14日起,凡属法国ZDE生产的风电,法国电力公司(EDF)有购买义务,并负责将ZDE风电纳入EDF的供电网络。法国政府的这一措施,不仅有利于风能发电大型项目的开发,也能促进小型风能发电站的发展。
为了扶持风电,法国政府还规定,EDF供电网络收购ZDE生产的风电,每千瓦时(kWh)的收购价格为0.0835欧元,与此同时,政府还规定,ZDE在购买风电设备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由于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有利的鼓励、扶持措施,法国风能开发区以极快的速度发展。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法国风能供电总量节节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