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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明年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或减2到3分 降幅仍在讨论中

2015-10-30 来源:一财网 浏览数:557


  就在10月29日,本报也曾独家报道了光伏电价可能会于明年下调的消息。相比风电,光伏上网电价的下调力度(讨论稿)则更大一些,一类(最佳发电)区域的降幅或为0.05元(至0.85元);二类、三类资源区的降幅则是0.03元每千瓦时、0.02元每千瓦时。一位光伏行业内部管理层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上述文件仍有待于业内进行探讨。而据称,就在今日,有关部门也组织了多家能源公司、国家电网[微博]就上网电价政策进行了商议,但这一说法未得到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最终证实。

  附政策:
  一、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地面电站或按地面电站管理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见附件一和附件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投运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今后经营期内出现运行成本大幅降低,相关新能源项目整体收益水平明显偏高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适当降低上述标杆电价。
  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午那个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其中,完成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确定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80%的省份,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超低排放环保电价。
  三、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湖方式确定相关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过顶的当地陆上风电、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四、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上述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每年1月1日以后备案(核准)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当年1月1日以前备案(核准)但于第二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和当年1月1日以前备案(核准)但于当年4月1日以后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当年的上网标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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