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通知全文:
内发改价字[2015]1299号
各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2015年-2017年输配电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200号)精神,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蒙西电网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电网第一个监管周期(2015年-2017年)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各年平均输配电价及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见附件1。
二、 降低大工业用电价格
鉴于当前我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为促进经济发展,此次输配电价改革降价空间主要用于降低大工业电价,将内蒙古西部电网目录电价中的大工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65分(含增值税)。具体执行标准见附件2。
三、 交叉补贴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需要,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应按照中发[2015]9号文件要求,于2016年底前申报内蒙古西部电网各电压等级交叉补贴数额。
四、 有关要求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确保相关改革措施的落实。电力公司要加强管理,约束成本,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各单位在试点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2017年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表
内蒙古西部电网销售电价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