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3 Benjamin Jargstorf先生在做报告
5.Ulrich Narup:风力发电机组的运行经验和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 纳鲁泊先生介绍了德国达德斯海姆村风电场的发展以及运行各种不同类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经验,特别是给我们展示了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成功范例,这是一种和谐发展、促进建设和谐社会的模式。
图4 Ulrich Narup先生做报告
四位德国专家在风电行业工作多年,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在报告中,既有新技术和新进展介绍,又有数据和实例分析,内容详实,表达清晰,使我方对德国风电政策法规、风电产业发展等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我国风电产业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第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政府是风电产业发展重要推动者,为促进风电发展,要制定激励性的政策和法规。德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陆续出台各种政策扶持措施:财政支持大型风电机组研制,支持大型风电项目建设;开展示范项目,并根据风场装机容量给予税收返还性质的补贴;给予风电生产者的补偿金按风况不同区别对待,最多可享受长达21年的补偿标准,补偿金由电网经营者承担,但最终由风电终端用户承担;规定电网经营者优先购买风电,并且给予电网经营者一定价格补偿等。我国政府主管部门要在借鉴德国经验基础上加强风电规划,统筹风电发展,及时完善行业标准。第二,要加大风电技术研发力度。技术进步是风电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德国政府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风电相关技术的研发,包括提高风资源的监测、评估水平,加强大型风电机组的自主研发,开展风电并网相关技术的研究。第三,风电大规模并网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依靠科技创新,通过加强风功率预报、促进机/场/网互动、建设适当的调节电源,德国较成功地解决了风电并网问题,风电量的比例高达14.8%。虽然德国的情况和我国不尽相同,但他们的经验值得借鉴。电网的接纳能力必须要由电网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开展技术攻关、提升管理水平,同时风电设备制造商也要努力提高风电机组的并网特性、主动适应电网的要求,通过风电场和风电设备制造商的共同努力,可以解决风电大规模并网问题。第四,要充分利用海上风能资源。近几年,欧洲风电呈现出从陆域到海洋的趋势,德国政府通过给予较海上风电更高补贴等措施支持海上风电发展,预计2025~2030年,海上风能发电量将占德国电力需求总量的15%。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具有良好风能资源,具有广阔的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第五,要形成风电良性发展的产业化链条。目前,德国风电产业已形成了良性发展的产业化链条: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资金,支持风机制造商进行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进步使得风电投资成本相应降低,调动了风电投资者积极性,对风机进行技术投资、扩容,提高风电综合经济效益,风电运行经验的积累为风机科研机构、风机制造商提供了很好的研究和设计依据,最终促进了风电和风电设备制造业的共同发展,同时也为政府贡献了巨额税金。这为我国风电产业发展提供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