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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关于上报2016年风电建设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15-11-04 来源:衡阳市发改委 浏览数:618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16年风电建设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我市2016年度风电建设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下发《关于上报2016年风电建设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通知》对于2016年的衡阳市风电建设项目的项目做出了详细要求。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上报2016年风电建设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上报2016年风电建设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我市2016年度风电建设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筛选申报2016年项目
  按照国省有关要求,省发改委将编制2016年度风电开发方案和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国家能源局审定,请各县市发改局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筛选上报项目。
  1、风电项目:一是项目已纳入全省风电发展规划和区域风电消纳规划(我市“十三五”风电消纳规划正在编制中);二是测风时间至少1年;三是已落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等条件,并确保能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核准,其中能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核准的项目优先安排;四是项目业主具备相应开发业绩和实力。
  2、光伏项目:一是优先已备案且已落实土地、屋顶、并网等建设条件,能于2016年上半年开工的项目;二是优先结合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扶贫开发实施的项目;三是优先2015年计划执行到位的项目业主开发的项目;四是优先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示范县的项目。
  3、时间要求:请按上述要求筛选项目,并填报申报表(风电项目详见附件1、光伏项目详见附件2),于11月6日前上报。
  二、认真填报2015年风电和光伏项目进展情况
  1、风电项目,对“十二五”计划前以及前五批的风电项目进行调度,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开工建设情况、投产情况等,并填写附件3。
  2、光伏项目,按《关于转发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发改能源[2015]10号)和《关于调整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和规模的通知》(衡发改能源[2015]18号)所确定的项目进行调度,包括项目备案、建设进度等,并填写附件4。
  项目进展情况请与项目申报表一并按时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8668868/18373416829
2015年10月28日

【延伸阅读】

阅读上文 >> 龙源电力首个海外风电项目债券成功发行
阅读下文 >> 东方能源:设立和顺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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