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鄱阳湖湖区和高山地区。鄱阳湖区是受地形影响形成的孤岛式分布的风能资源丰富区,鄱阳湖北部从湖口到永修的松门山、吉山约60 km长的两侧湖道和浅滩以及湖中一些岛屿,其风功率密度为200~400W/m2,年平均风速为5.0~7.0 m/s,年平均有效时数为5000--7000 h;湖区盛行偏北风,风向稳定;风速,冬、春、秋季较大,夏季相对较小。高山地区是以沿山脉走向的线状式分布或孤立山峰的点状式分布为风能资源丰富区,风速冬春季大,夏秋季相对较小。其中赣南山地风功率密度为200~500 W/m2,年平均风速为5.3~7.8 m/s,年平均有效时数占全年时数的85%以上。
在70m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200W/m2的技术可开发量为434万kW。风功率密度≥250W/m2的技术可开发量约为382万kW。以70m风功率密度≥300W/m2为划分标准,江西省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约为310万kW,其中山地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约为111万kW,鄱阳湖区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约为210万kW,主要集中在鄱阳湖体北部狭管地区以及鄱阳湖南部湖体沿湖周边地区。
二、电价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