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表1:2014年调整后的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江西省属于Ⅳ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江西地区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没有影响。
三、经济性评价
如按照风电项目满发小时数最低的1700小时计算,则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应控制在7500元/kW以内,才能保障8%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
当满发小时数达到2000小时,则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不超过9000元/kW即能保障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
图2:不同满发小时数和投资水平下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图
四、风电建设情况及利用小时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年风电产业监测情况》,截止到2014年底,江西省风电项目累计核准容量147.26万千瓦,累计在建容量110.51万千瓦,新增并网容量6.9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36.75万千瓦。根据能源局《2015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并网运行情况》,2015年上半年,江西省风电新增并网容量21.67万千瓦,到6月底,风电累计并网容量58.42万千瓦。
表2:江西地区风电利用情况
从近几年江西风电运行情况看,江西地区多数年份风电利用小时数在2000小时以上,2014年利用小时数较低(1873小时)分析认为主要是因为气候影响造成的(据中国气象局分析,2014年我国风电集中分布地区的70m高度风速比2013年偏小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