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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风电 光伏发电电价将下调“平价上网”可期

2015-11-0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数:452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调整的讨论稿引起业内热议。讨论稿的全称为《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旨在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地面电站或按地面电站管理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调整的讨论稿引起业内热议。讨论稿的全称为《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旨在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地面电站或按地面电站管理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
  电价下降影响企业推广积极性
  随着新能源发电日益增多,以合理的价格上网是此类电价的走向。讨论稿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到2020年风电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目标要求,为实现长期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为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为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因此决定适当调整新投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
  讨论稿首先发布了光伏发电的调整方案:一类最佳发电区域的降幅或为0.05元/千瓦时;二类、三类资源区的降幅则是0.03元/千瓦时、0.02元/千瓦时。而风电电力价格调整方案还未出台,日前《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表明这一方案将在明年发布。
  “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因为这两项发电所需的成本随着技术的改进逐年下降,调整上网电价符合规律。”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讨论稿的下发表示了肯定。
  他认为,我国早就应该对于这类新能源的电价进行下调,才符合太阳能等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的规律,而前几年没有下降的原因是开始阶段给这类电价的定价太低,如果那时就下降企业将无利可图无法壮大规模。
  对于风电电价的调整,他表示按照光伏发电的规律将一定会下调。他说,风电和光伏发电盈利低下的根本原因是没办法持续发电,电量不够必然会影响盈利,就算是电价足够高也无济于事。当然降价的幅度还应根据技术和成本降低快慢来适当调整。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则对本报记者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这两类新能源上网标杆电价随着发展规模而逐步降低将会影响各地区、各企业对于推广这两项新能源发电的积极性。原因是:一、弃光率居高不下,在基本回报率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下调电价等于削减政府补贴,将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二、降低电价将缩减企业利润,大型能源企业或将兼并小型能源企业,通过优胜劣汰实现行业洗牌阻碍行业稳定。
  同时讨论稿标明,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投运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今后经营期内出现运行成本大幅降低,相关新能源项目整体收益水平明显偏高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适当降低上述标杆电价。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运营成本的大幅降低主要针对的是光伏,风电在运营期间不太可能出现大幅下降成本。例如,未来光伏组件效率有突破性提高,成本就会有突破性下降,那么将电池板全部换掉企业会盈利更多,很多开发商将可能出现全部或部分更换电池板。
  未来地方将实施招标定电价
  对于电价调整后的补贴,讨论稿指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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