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展情况介绍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风电项目获得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风电”)收到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山东莱西河崖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莱【2015】5号)及《关于山东莱西马连庄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莱【2015】6号)文件,本批复文件核准批复事项与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批复文件一致。
本次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山东莱西河崖风电项目和山东莱西马连庄风电项目预计建设期均为1年,预计项目投资回收期分别为8.84年8.94年,公司将按照核准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稳步开展项目建设。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准批复的风电场项目属于公司清洁能源风力发电业务,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重要布局,与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发展形成补充与促进,对公司未来长期经营业绩起到稳定与提升作用。
三、存在的风险
1、国家对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政策的变化对项目的建设、收益有一定的影响。
2、项目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成的风险。
3、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4、项目为公司新业务,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项目后续进展公司将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