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避过暂停上市危机的华锐风电今年前三季度再度巨亏超12亿元。祸不单行的是,公司近日又收到证监会下发的 《行政处罚通知书》,对公司处以60万元的顶格罚款,对14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0-30万元不等的罚款。记者调查发现,在行政处罚下达前,上海、浙江和广东多位证券维权律师已经行动起来,他们即将带领投资者启动正式维权。
上市首年粉饰业绩遭处罚
证监会查明,华锐风电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为粉饰上市首年(2011年)的业绩,华锐风电在时任董事长韩俊良安排下,财务、生产、销售、客服等4个部门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在2011年度提前确认风电机组收入413台,对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为,虚增营业收入24.32亿元、营业成本20.04亿元、多预提运费3135.07万元,多计提坏账1.1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78亿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37.58%。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责令华锐风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韩俊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另外,对陶刚等10位责任人均予以警告,并做出了数额不等的罚款。此外,证监会决定对韩俊良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6位责任人,采取5-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60万的罚款已是证监会对虚假陈述行为行使处罚权的上限,表明了华锐风电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建议在《证券法》的修订中应提高处罚额度,同时投资者积极参与。“如果投资者广泛参与维权,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违法成本,而从以往维权案例来看,投资者集体维权动辄会让上市公司付出千万甚至过亿的代价。”其称。
多地律师已提前征集维权
“当时华锐风电在2013年被调查时,就已经收到上百投资者的索赔咨询电话了,股民们都等急了,现在终于可以正式启动索赔。”与谢良律师同属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刘华浩律师告诉记者,本次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为: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买入华锐风电股票,且在2013年3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华锐风电股票,且存在亏损的投资者。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告诉记者,他已经接到了十多位华锐风电股民诉讼委托,索赔金额大约为100万元左右。
“早在证监会第一次立案时,我们就率先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来自全国各地数十位股民来电咨询、提供资料,接下来我们将尽快通知、办理起诉。”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只要买入均价高于5.26元,无论当前账户盈亏,就可以索赔买入均价与5.26元的差额损失和佣金、税金、利息损失等,管辖法院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