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顶住压力、克服困难成功告破案件的过程中,稽查办案人员坚持“不吃被调查人员一碗饭,不喝被调查人员一滴酒,扎扎实实办铁案”的纪律要求,即使在上市公司取证多日,订的盒饭也全部由稽查人员自费承担。
公开说理
回应警示普遍性问题
华锐风电及相关责任人员、利安达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事先告知文书后,提交了陈述申辩材料,证监会应华锐风电及部分责任人员、利安达及责任人员的要求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针对该案件的主要争议点涉及的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证监会相关部门进行对照解析,阐释支撑处罚决定的法理、情理依据,达到了“辨法析理,胜败皆明”的效果。对当事人的申辩、反驳给予足够的回应,让当事人感到执法机关并没有“以权压人”、“仗势欺人”,中国证券市场是个“给说法”、“讲道理”的地方。参与听证的行业律师认为,这样做有利于从前端减少当事人兴诉缠讼,也有利于排除外界“暗箱操作”、“选择性执法”的怀疑。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本案两份《行政处罚法决定书》,用了较大篇幅,针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公开进行说理回应,并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警示。同时,就行政处罚工作来说,法律文书充分“摆事实,讲道理”,是“感受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与主要手段。强调处罚决定的说理回应。
行政处罚决定书
越来越详尽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在系统研究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后,公开撰文称:“早期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极为简单,只有定性的结论,缺乏分析和说理的内容。不过自2009年以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撰写得越来越详尽,不但对相关违法事实有较为详细的描述,对于当事人的辩解也给予了一定的回应,在处罚决定方面更增加了说理的内容。”
本次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当事人的申辩,进行了回应:无论上市公司还是证券服务机构,在违反保护投资者法律规定后,均不得以内部纠纷为由,或者借口已经发布了单方面免责声明,逃避证券执法的追究。独立董事应对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实施必要的、有效的监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不知悉、未参与财务舞弊活动,或者曾对涉案财务数据提出过质疑,均不是当然的免责理由。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券执法的根本目标并不是有意跟某个公司、某个机构、某个人过不去,而是通过处罚警示市场,预防其他类似行为再度上演,最终目的是净化市场环境,维持市场秩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三公”的基石,华锐风电和利安达的上述行为扰乱了证券市场的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背离了证券市场的诚信精神与价值。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严厉打击破坏证券市场秩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与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