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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省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甘肃

2015-11-26 来源:计鹏新能源 浏览数:513


  四、风电建设及运行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年中国风电建设统计评价报告》,截止到2014年底,甘肃省风电项目累计核准容量1295.75万千瓦,累计在建容量288.65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1007.10万千瓦,2014年新增并网容量304.29万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并网运行情况》,2015年上半年,甘肃省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35万千瓦,风电累计并网容量1142.36万千瓦。
  表3:甘肃省风电利用情况
  从表中数据分析,近几年甘肃省风电利用小时数均低于全国水平,平均在1700小时左右,受到市场消纳能力、调峰能力、通道输送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甘肃风电近几年来存在弃风问题,2012-2014年弃风率比较高,在甘肃进行风电项目开发企业的关注点需要侧重于并网外送工作,当地政府需要和风电开发企业、电网公司加强沟通协调,统筹规划,增加当地调峰能力,加快理顺各方的协调调度机制,积极推动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充分利用跨省或跨区输电通道扩大风能资源的配置范围,加快风能资源的消纳利用。
  五、核准流程
  1、国家核准流程
  图3: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图
  2、甘肃省核准要求
  根据《甘肃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4〕12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甘政发〔2014〕122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甘肃省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由省发改委全部下放到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办理。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根据国家《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285号)有关要求,继续实行年度开发规模管理。省发改委依据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全省年度指导规模和有关要求,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电网建设、就地消纳能力等条件,按照规范有序、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分解、确定各市、州年度规模,市、州据此安排具体项目业主及装机容量,凡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风电项目必须纳入省发展改革委下达各市、州的年度开发规模内。
  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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