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因地制宜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建立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对于过渡时期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早做考虑、早做预案;认真落实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区实施方案制定和具体工作推进的指导和监督;适时组织评估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完善政策。
(二)因地制宜开展工作。鉴于我国不同地区间电源电网结构、实际运行特点以及经济结构等均存在较大差异,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各不相同、同步实施难度较大,各地可根据工作基础、实施难度和实际进展等因素,在本地区实施方案中确定主要时间节点,并制定不同阶段的放开比例和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现货市场的试点地区,可以根据需要另行设计发用电计划改革路径。
(三)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无论是制定、实施本地区实施方案,还是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都要坚持发挥市场的作用,注重制定完善规则,按规则办事,避免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特别是在直接交易等实施过程中,不得指定交易对象、交易电量、交易价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加强对此类情况的监督检查。如经核实出现类似情况,将暂停该地区试点工作或改革推进工作,待整改完毕后再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