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同时,根据中国 2012年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框架下对部分环境产品降税的承诺,2016年将实施税率高于5%的风力发电机组等27项环境产品税率降至5%。
2016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显示,风力驱动的发电机组及风力风力发动机零件2016年暂定进口关税税率降至5%,风力发电设备的零件进口关税税率为1%。该税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口关税下降也将利好我国风电市场发展。
附:2016年风力发电机组及零件等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