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近日,新一轮电改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改革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本次电力体制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通过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在发电侧和用电侧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彻底改变我国供用电模式。归根结底,此轮电力体制改革就是要同时发挥好“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高效的电力运行新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电力生产一直在计划模式下运行,由政府根据电力供需形势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方案,对电力供应进行宏观调控。发电计划在维持我国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电力有序生产、促进电力工业平稳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电力供需形势趋缓,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推进,严格按照发电计划进行电力生产的必要性已经逐步弱化。
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简而言之就是允许发电企业直接参与竞争,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获得发电量,并逐步扩大市场化电量的比例,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从计划手段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同时,通过保留部分发用电计划,一是保障居民、农业和重要公共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需求,二是确保维护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稳定运行,三是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依照规划保障性收购和消纳。那么,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包括哪些内容,又将带来哪些好处?
一、用好“看不见的手”,高效配置电力资源
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是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工具。在保障公益性用电和调节性发电的基础上,通过在发用电两侧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合理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还原电力企业、消费者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电力的商品属性,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形成正确的电力价格信号,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价格由供需双方根据自己的成本和用电价值,互相竞争共同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使发电企业和用户根据价格信号进行决策,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电企业可以在高电价期间多卖,低电价期间少卖;用户在高电价期间少用,低电价期间多用,从而提高用电效率和减少用户用电支出,进而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同时,市场化的电价可以体现不同时段和不同区域的电力供求状况,从而引导发电投资合理流向不同区域,优化电源建设布局;用户也可以根据电价的高低选择不同的落点,优化工商业用户资源投入。
有效引导发电企业降低能耗水平,提高电力生产效率。现行发电计划模式下,每个省内电厂的年度发电量基本相同,发电企业的经营效益主要由发电计划决定,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节能的主观能动性较弱。改革后,发电企业的发电量不再受到计划限制,发电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成本相互竞争,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价低者胜。相比现在的计划模式,更能促进发电企业主动改善经营水平,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能耗水平,最终达到降低电力生产整体成本的目的,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