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能源学院副院长Dr. Fred Beach将带领20多位MBA学员来无所不能交流。
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是世界知名的高等教育、研究、公共服务机构。创建于1883年,在美国有着“公立常春藤”的美誉,每年的研究经费高达6亿4千万美元。
说起这次机缘,原来是无所不能远在美国的热心读者帮我们积极联络促成。
对方希望我们分享一些中国新能源发展情况。对一群在美国学习能源专业的MBA同学,我们要跟他们说些什么呢?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发展新能源的宏伟目标、2020年计划?实际上,中国目前已经是全球第一大的风电、光伏大国。
相信这些数据和声明并不难从网络上找到。
也许他们愿意听听中国新能源发展上的很多“趣闻”和故事。 这让我想起,从去年底以来,新能源企业面临的一场场尴尬处境,而且这种处境可能还会越变越糟。
第一个故事:据一些自媒体号所发信息,据说云南省工信委于2015年11月20日下发关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发2015年11月和12月风电火电清洁能源置换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风电企业以国家批复火电企业平、枯季节上网电价为计费标准,将计费标准的60%支付给火电企业。
有人算了一笔帐:云南全省风电11月、12月上网电量约18亿千瓦时,照此计算云南风电企业将无偿补给火电企业3.8亿元,这将是十五个5万千瓦风电场一年的收益利润!
第二个故事:据说新疆也发了文件,要求光伏企业向火电企业支付每度电2毛钱,否则就别想上网,火电企业不发电也能赚从每度电中赚2毛钱。新疆的火电脱硫电价仅有0.25元/KWH,看起来真是个不错的买卖。光伏企业上网电价0.9元/kWh和0.95元/kWh,支付给火电2毛后,一度电还能剩7毛多,看起来还不错,总比上不了网一分钱不够强。
显然,这都是让新能源企业向火电企业让渡利益,以换取发电上网的权利。 但这明显与政府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政策背道而驰。
早在2005年中国就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要求电网企业优先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 为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国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基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予以补贴,补贴规模已上调至每千瓦时1.9分。(尽管补贴的钱一直不够,发放给企业的周期也很长)
最近还有一个故事,又让弃风的“传说”再度升级。五家新能源发电企业向发改委“告状”,说是“2016年甘肃省给新能源的发电量仅有50亿千瓦时,其余的发电量,全靠与大用户签订直购电量,或者与各企业的自备电厂签订发电权置换交易完成。”风电企业要自己去找客户,与火电PK价格。
宁夏省也颁布了类似的文件,以下的一段文字很有画面感:
“一位新能源公司老总直接在会议上公开朗诵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他连第几号主席令、第几章、第几款这些都念了,我们不敢吱声儿,就拼命给他鼓掌。”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明确对媒体表示,这是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
要说到怪现状,地方政府公然违法,此可谓中国新能源发展怪现状之一;
怪现状之二:即使限电严重,2015年新能源的投资仍在快速增长。2015年中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050万千瓦,是风电行业的一个大年。
怪现状之三:一边《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一边公布限电数据。如:《2015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并网运行情况》,2015年上半年,全国平均弃风率达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其中,弃风率最高的三个地区依次是吉林(42.96%)、甘肃(30.98%)和新疆(28.82%)。据说2016年的弃风的情况还会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