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绿色金融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省委副主委骆沙鸣关注的话题。他认为,福建的绿色金融走在全国前列,这对福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大有裨益。
“绿色金融通过把符合环境检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支持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技术。它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产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生产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他说。
福建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贷款余额1398.47亿元,比2015年年初增加100.04亿元;从高污染、高耗能和高环境风险行业累计退出贷款337.25亿元。同时,绿色信贷业务促进我省企业年节约标准煤419.71万吨、水资源309.9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30.03万吨、化学需氧量5.58万吨……
他认为,福建绿色金融还有不断完善的空间。
一是出台绿色金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包括:探索设立政策导向性的绿色金融引导基金和发展基金,成立专司绿色金融的金融机构或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券商、担保、贷款公司设立绿色金融业务部门,建立绿色IPO保存机制等。
二是构建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体系。例如借鉴国际环保信贷准则和“赤道原则”,制定节能减排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等,提升绿色金融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允许商业银行将节能减排信贷投放单独统计,将其与其他一般性投放和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投放区别开来,鼓励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增加企业的“环境责任利润”等。
三是促进绿色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除政策性金融外,加大商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的积极性;在绿色项目筛选、资源配置、风险管控上下功夫,建立涵盖产业基础设施和人口转移的多层次结构化金融服务体系,通过现金分配、基金分享、股权分配等方式让农户分享绿色城镇化建设的成果。